读这本书的过程,百感交集,越发觉得,散文真不是一般人能写的。这本书舒卷自如,涉笔成趣,对于庸俗之人,恶俗之事,每多宽忍,让人不忍读完,却又想秉烛夜读,不舍放下。
其中,女人谈,和男人谈,颇为有趣,也不乏现实中自己的影子,亦或者是自己在经历中与自己有过交际。
日常开关点灯的时候,他感慨“开电灯怕费电,再关上又怕费开关。”
看见又懒又脏的男人,他调侃:“他的耳后脖根,土壤肥沃,常常宜于种麦。”
要是在现代,他就是最优秀的段子手,嬉笑怒骂,读来不禁捧腹。
看见女人妆颜他说到:不过在上妆之前、下妆之后,容易令人联想起聊斋志异的那一篇画皮而已。
他是真的爱着这个人间。
有好久没有被一本书感动了,把它归结为读书而来的意趣。喜欢这种说不出道不明的欣喜,一点我也称他为生命的意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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