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祖黄庭坚系北宋著名文学家、书法家,为盛极一时的江西诗派开山之祖。书法亦是独树一格,史为"宋四家"之一。
黄庭坚幼年丧父,因此格外重视家族亲情。身世孤寒但也是书香门第,正是这样浓郁的家庭文化氛围为他文学成就奠定基石。
“诗风奇崛瘦硬,书法精妙”除了自身的成才,他还肩负着家族气质的绵延。
他继承了黄氏家族重诗书的家风,深谙“藏书万卷可教子,遗金满籯常作灾”的道理,为后裔写下《家诫》一文。
双井黄氏家规
黄庭坚的曾祖父黄中理曾主持制订《黄氏家规》,共二十条,对行孝、为友、从业、求学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强调对待父母,犹如天地之大,务宜孝也;对待兄弟,犹如连枝之人,须互助也;对待邻里,犹如唇齿之依,必相敬也。
并要求后生学子务必典籍精通、文章通晓等等。
黄庭坚的家居生活、为官从政、治学交友,无不是在终生践行着祖训。
重视家族亲情
父亲早逝,身世孤苦。黄庭坚诗文中“私田苦薄于税多,诸弟号寒诸妹瘦”“某少孤窘于衣食,又有弟妹婚嫁之责”无不体现着对手足的深情。
清贫的生活没有消磨他的意志,更加增加了他的责任感。
身为书香门第,家中书籍良多,文化熏陶下,黄庭坚五岁时初诵《五经》,十天就背出《春秋》,七岁就能写出《牧童诗》。
舅父李常一次到他家里随手抽出几本书一问,黄庭坚对答如流,不觉惊呼:“一日千里,必有大为。”
由于少年丧父,他对母亲的情感也特别深,他在二十三岁中进士后不愿出仕“出门奉檄羞闲友,归寿吾亲喜自知”。在德州任职期间也因为不能侍奉母亲而感慨:“不追将母伤今日,无以为家笑此生”。
黄庭坚对母亲的情感不止体现在诗文中,更是在行动上。据宋史记载,其母“卧疾弥年,坚昼夜视颜色,手汤剂,衣不解带”。
《二十四孝》最后的第二十四则故事,讲黄庭坚《涤亲溺器》的孝行。
虽身居高位,侍奉母亲却竭尽孝诚,每天晚上,都亲自为母亲洗涤溺器(便桶),没有一天忘记儿子应尽的职责。
他用行动告诉我们孝没有尊卑之别,贵贱之分,贫富之差。尽管服侍亲人或有妻妾,或有奴婢,或有其他人,但是孝子会自己去尽孝。孝的行动没有高下之分,哪怕是清洗肮脏的便溺之器物。
黄庭坚后来书写的《家诫》中,树立“家和”的家风,告诫家人“人生饱暖之外,骨肉交欢而已”。
他强调骨肉亲情,反复向儿孙们说明一个道理:“家和则兴、不和则败;家和则官私皆治,富贵两崇;慈孝之盛,外侮不能欺”。
身居官位仍记家庭责任,亲力亲为照料家人,正因他的至情至孝,他所书的《家诫》,更显说服力。
严格要求后代
黄庭坚为官不苟附进,敢于批评时政。
他一生仕途坎坷,政海波澜中不以得失为念,常常痛惜党争造成的内耗“股肱共一体,间不客戈矛。人才如金玉,同美异刚嚷政。”
没能在官场上舒展才华,他把国家政治隐喻到家族关系中。
《家戒》总结一些家族兴衰的原因,告诫子孙“无以小财为争,无以小事为仇;无以猜忌为心,无以有无为怀”,要互相谦让、互相照顾,和睦相处,齐心协力维护好家族的传承发展。
《黄氏家规》、《家诫》不仅本族奉为祖训,也被当地百姓奉为楷模,世称“黄金家规”。首登上中央网站广为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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