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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函数设计

第六章 函数设计

作者: Fantasy_Link | 来源:发表于2018-04-01 21:48 被阅读0次

    6.1 参数的规则

    【规则6-1-1】参数的书写要完整,不要贪图省事只写参数的类型而省略参数名字。
    如果函数没有参数,则用 void 填充。
    例如:
    float GetValue(void); // 良好的风格

    【规则6-1-2】参数命名要恰当,顺序要合理。
    一般地应将目的参数放在前面,源参数放在后面。

    【规则6-1-3】如果参数是指针,且仅作输入用,则应在类型前加const,以防止该指针在函数体内被意外修改。

    【规则6-1-4】如果输入参数以值传递的方式传递对象,则宜改用“const &”方式来传递,这样可以省去临时对象的构造和析构过程,从而提高效率。

    【建议6-1-1】避免函数有太多的参数,参数个数尽量控制在5个以内。如果参数太多,在使用时容易将参数类型或顺序搞错。

    【建议6-1-2】尽量不要使用类型和数目不确定的参数。

    6.2 返回值的规则

    【规则6-2-1】不要省略返回值的类型。

    【规则6-2-2】函数名字与返回值类型在语义上不可冲突。

    【规则6-2-3】不要将正常值和错误标志混在一起返回。正常值用输出参数获得,而错误标志用return语句返回。

    【建议6-2-1】有时候函数原本不需要返回值,但为了增加灵活性如支持链式表达,可以附加返回值。

    【建议6-2-2】如果函数的返回值是一个对象,有些场合用“引用传递”替换“值传递”可以提高效率。而有些场合只能用“值传递”而不能用“引用传递”,否则会出错。
    例如:
    String的相加函数operate + 的实现如下:
    String operate+(const String &s1, const String &s2)
    {
    String temp;
    delete temp.data; // temp.data是仅含‘\0’的字符串
    temp.data = new char[strlen(s1.data) + strlen(s2.data) +1];
    strcpy(temp.data, s1.data);
    strcat(temp.data, s2.data);
    return temp;
    }
    对于相加函数,应当用“值传递”的方式返回String对象。如果改用“引用传递”,
    那么函数返回值是一个指向局部对象temp的“引用”。由 于temp在函数结束时被自动销
    毁,将导致返回的“引用”无效。例如:
    c = a + b;
    此时 a + b 并不返回期望值,c 什么也得不到,流下了隐患。

    6.3 函数内部实现的规则

    【规则6-3-1】在函数体的“入口处”,对参数的有效性进行检查。

    【规则6-3-2】在函数体的“出口处”,对return语句的正确性和效率进行检查。
    (1)return 语句不可返回指向“栈内存”的“指针”或者“引用”,因为该内存在函数
    体结束时被自动销毁。
    (2)要搞清楚返回的究竟是“值”、“指针”还是“引用”。
    (3)如果函数返回值是一个对象,要考虑return语句的效率。例如
    return String(s1 + s2);
    这是临时对象的语法,表示“创建一个临时对象并返回它”。

    6.5 使用断言

    断言assert是仅在Debug版本起作用的宏,它用于检查“不应该”发生的情况。

    【规则6-5-1】使用断言捕捉不应该发生的非法情况。不要混淆非法情况与错误情况之间的区别,后者是必然存在的并且是一定要作出处理的。

    【规则6-5-2】在函数的入口处,使用断言检查参数的有效性(合法性)。

    6.6 引用与指针的比较

    (1)引用被创建的同时必须被初始化(指针则可以在任何时候被初始化)。
    (2)不能有 NULL 引用,引用必须与合法的存储单元关联(指针则可以是 NULL)。
    (3)一旦引用被初始化,就不能改变引用的关系(指针则可以随时改变所指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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