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老话叫做害人终害己。大家都愿意相信这是对的,也会把“害人害己”当作一个词来运用,相当于说:害人=害己。
但是,反过来。我们在说“利他其实就是利己”时,大家也愿意相信。只是会把利他与利己对立起来,认为利他高尚,而利己则要功利得多。
人之本性却使得多数人嘴上说利他,行动上绝对“利己”先行。最好是利己再利他,且利己必须多一些才好。富有余,再济贫。先己后人,成了现实意义上的做人策略。
当然,只要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利己有余而不伤他人的前提下,尽量多帮助其他弱势群体,这种做人理念无可厚非。总比那些为为非作歹、富不仁的人要好太多。
互联网给了我们一个启示:搭建平台,提供服务。免费利他,为更多的人创造价值,然后再获得自己的收益。如谷歌,立志于让所有人都享有免费上网的权利,依靠免费模式,让海量用户聚集,然后主要收益来自于广告。
做人也是一样,完全不必在利他与利己间排出个先后,不妨直接将两者划等号。利他=利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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