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优秀的作家对不同的小说类型都有涉猎。比如,已故作家丹·帕金森(Dan Parkinson)的代表作《无人区的枪》(The Guns of No Man’s Land)、《火药风》(Gunpowder Wind)、《血箭》(Blood Arrow)(西部小说)、《狐狸与旗帜》(The Fox and the Flag)、“龙骑矮人国家”系列小说(奇幻小说)和《时空之门》系列小说(科幻小说)。
帕金森之所以能够成功出版不同类型的小说,是因为他一直铭记我们之前反复提及的:优秀的小说最终不是取决于故事的时间和地点,而是取决于故事本身。
让我们思考一种常用的写作文体——游记,指某个或多个人物角色历经一番过程到达某地。这是一种古老的文学体裁,但同样能够有效运用至现代小说中,比如小说《冷山》;或古代史诗,如《奥德赛》。有时,这是一场地理游记——如《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Huckleberry Finn)中哈克和吉姆在密西西比河流域漂流;有时,这是一场自我航行,如《奇迹缔造者》(The Miracle Worker)中海伦·凯勒摸索着走出她的盲聋世界。不管是在何种环境下,一场旅行会给中心人物带来变化,也会改变其他人物角色。正是这种变化,以及人物角色对旅程和其结果的反应,使得游记能够有效地运用于任何小说体裁中。
《冷山》《奥德赛》《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和《奇迹缔造者》,这些故事的背景大相径庭,就像《指环王》和《绿野仙踪》一样完全不能相提并论。但是,这些作品的共同点不是故事的时间和地点,而是各个故事中的那一场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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