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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475bd37758b1 | 来源:发表于2018-08-01 20:48 被阅读0次

    我一直很讨厌任何第一人称视角的小说,总觉得莫名带着股矫揉造作的劲儿。然而真正想要写些东西的时候却又发现,故事里的“我”才最好让我全情投入。

    写东西最好还是用笔写,回头我要是一举成名,向公众展示我那些堪比衡水学霸高三一年试题量的手稿,想来必定是名上一层利滚一番。这是我在无数次试图开始言情小说创作之旅前为自己描摹的光辉未来。是的,在九年义务制教育到本科教育漫长岁月里,我学会了三件事无限幻想,自我安慰以及在麻木中象征性地挣扎一下。

    说了这么多废话,应当惯例介绍一下故事主角——我。名字嘛,自然得是个化名,叫林大雨;年龄,二十几岁;职业学生,性格特点没有,主角技能没有,总的来说是个普通到扔进人堆里就找不着的普通人。瞎写自我介绍的感觉真棒,从小到大,我就烦透了开学后,分班后,欢迎新老师时的自我介绍环节。一板一眼地说“我叫林大雨,我喜欢读书写字,希望能和大家成为朋友。”大概也能算我人生中最不堪回首的往事之一。我梦想中的自我介绍方式是,单手插兜从最后一排慢悠悠地走到讲台上,随手拿一根白色粉笔在黑板上写下“林大雨”这三个字,然后在底下人为我遒劲有力的笔迹和桀骜不驯的风姿所发出的赞叹声中走回座位。

    当然梦想至今还是梦想,我个人认为主要原因在于我的矮胖怂。这个怂在我身上更多的是体现为装相,颇有点打肿脸充胖子的意思。例如,上回寝室一群小姑娘没事干聚在一块玩那种揉手的游戏,类似于无视手上的筋骨像揉面团一样地揉手这样。尽管大家在有分寸地进行着这种自残活动,但是连连惨叫还是暴露了揉手游戏的杀伤力。我尽力维持的不食人间烟火形象没能挽救得了我,室友小雪凑了上来,“大雨这个可疼了,你来试试,看看疼不疼。”我试试!?我看看!?看看你们我就知道有多痛了好吗?“我应该还好,我以前玩过这个,还行吧。”装十三达人林小姐无所畏惧,只要面子。小雪的名字平凡无奇,手劲却很令人惊喜。我控制住拗断对方手指的欲望,在微笑中说出“我——就——说——还——行——吧!”

    上面的小例子稍稍反映了我的一点点性格。最难看透是人心,我有时候也常常在想林大雨是个什么样的人?我问过许多人,但是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人如草芥,最近我经常想到这四个字。既然看不懂自己,红尘万丈也留不长久,不如就为自己写点东西,也许鸡零狗碎,文法不通,然而所求不过聊以慰藉。总结一下就是我想为自己写些点乱七八糟的东西,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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