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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哲学,以实效决定真理的詹姆士(36)

读哲学,以实效决定真理的詹姆士(36)

作者: 小河边的依依杨柳 | 来源:发表于2022-08-10 09:55 被阅读0次

    威廉  詹姆士(1842~1910),他的家世与教养都很好,生于美国纽约,在欧洲居住过一段时间,获得哈佛大学医学博士之后,留在母校教书。

    他从医学转而改教心理学,后来再改教哲学,他深受欧洲思潮影响,立场较为倾向英国经验论,而对德国唯心论难以苟同。

    他发展自己的思想,形成实效主义(也译为实用主义),与皮尔士(1839~1914)、杜威(1859~1932)成为此派的三大代表。

    他的代表作有:《心理学原理》、《实效主义》、《宗教经验的类型》、《信仰意志》、《彻底经验论集》等。

    詹姆士的立场是彻底经验论,所谓经验论是说:有关事实状况所能获得的最确定结论,皆应视之为“假设”,以接受未来经验的修正。

    所谓“彻底”是说: 要把一元论当成一种假设,而一元论是指复杂多样的万物形成一个可理解的统一体。

    詹姆士坚持多元论的观点,由此可知他无法认同黑格尔的绝对唯心论。

    詹姆士重视事实,强调归纳,不谈最终真理,这些都异于欧陆理性主义,他的彻底结论包含三个重点:

    1.一个设准:哲学家所讨论的题材,必须仅仅是那些用经验所提供的语词可予以定义的事物。

    2.一个对事实的陈述:关系本身,不论其为连接或不连接,正如它所涉及的事物(被关系所连接的两端),同样也是经验的对象。

    3.一个概括的结论:可知的世界具有一个连续的结构,它所包含的实体,不是只有那些由世界之外得来的范畴才能联系的。

    真正存在的是纯粹经验,它犹如河流,提供材料给人作反省之用,并加给它概念与范畴。

    詹姆士更具创建的立场是实效主义,他认为,这是化解形而上学争论的方法,即要以它确定概念与理论的意义。

    对某物所作的两个明确不同的定义,若是产生同样的后果,这就是同一个定义。

    因此,一个概念有何意义,要看他对一个人产生的实际效率,如感觉、预期反应等。这是意义理论。

    其实,是真理理论,它涉及观念(包括意见、信念、陈诉)与其对象的符合问题,真理在于观念而不在于事物。

    真理在于陈述与相应事实之间的关系上,观念之真,即是它的验证或落实过程。

    一个观念即是一个行动的计划或规则,依此计划去行动而得到有效的结果,这此观念为真。

    他强调信仰的意志,就是在理智难以判断时,人有权凭着情感与意志做选择。一旦相信了神明,就会引发后续的自我革新。

    詹姆士承认,生平最大的问题就是选择立场:

    一边是科学的宇宙观,主张机械论,排除人的自由;另一边是宗教的宇宙观,相信神的存在以及人的自由。

    他的探索所得到的结论是有神论,因为只有相信神明存在,人的道德秩序(如:肯定善恶报应)才不会化为乌有。依此而论,他确实是实效主义的奉行者。

    詹姆士才华卓越,兼具生理学家、心理学家、哲学家的身份。他是功能心理学派的创始人,在哲学界他是实效主义的创立者之一与首席代表。

    他的《宗教经验的类型》而让世人大开眼界,他的《信仰意志》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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