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住在一个拥挤了七大家四十几口人的仿四合院里。东南西北的楼独立着,有各自的楼梯,并不相连。我家住西北小屋一层,楼梯上去,在西楼与北小楼之间有个楼道,楼道有楼杆护着,西墙上还开着个明亮的山窗,山窗没窗框,更不曾有玻璃之类,光秃秃,却亮霍霍的。
我十三岁时,在听过父亲讲古人临池练字染黑了池水的故事后,便悄悄开发并利用了这独属于我的第一个风雅的空间。明亮宽敞的楼道里,我用砖头、木板垒了个简易写字台,捡了块大方砖,用父亲扔掉了的毛笔,醮一碗水,坐在西楼的短梯上,借着山窗的微风与亮光,于暑假于黄昏,仿着父亲的笔法练着字……不需花钱,不留痕迹,不带任务,不照体例,前后约两个春夏,无人知晓,唯午时酷日,晚间半月可证明。
这大概算是我一生中最早的最简陋的书斋时光!我的那点书法的底子也是那两年练下的,可惜现在仍停留在原地踏步!
之后二十年,只顾奋斗了,竞淹没了兴致。
等拥有了阳台与书房时,阳台上却布满了花,书房里摆设着从未启封的精装书。我的精力与时间隨大流努力付诸在社交的虚荣里,名利的追寻中……
风雅,于贫穷时,应该叫追求,等富裕了有条件时,那只能叫附庸!我是这么经历的,所以这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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