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蛇传》是在中国家喻户晓的传说,被无数次改编成影视剧和戏曲,其中最著名的当属上世纪80年代李炳淑主演的京剧电影《白蛇传》、上世纪90年代张曼玉、王祖贤主演的电影《青蛇》及赵雅枝、叶童主演的台湾“说唱”电视连续剧《新白娘子传奇》。除此之外,几乎所有的地方剧种都有自己版本的《白蛇传》。在这些艺术作品中,法海无一例外地成为“反一号”,他无情地阻挠白娘子与许仙的爱情,甚至不惜动用“国家机器”(天兵天将),使用暴力手段,最终将白娘子压在雷峰塔下。
法海为什么要执意与白娘子过不去?这源于法海的信仰,也源于天庭的制度安排。在法海的信仰里,人与妖是不能通婚的。在天庭的律条中,人与神仙都不可通婚,更何况妖呢。从顺序上说,应该是天庭的制度安排在前,一直这样执行下来,最终成为了法海们的信仰。也就是说,如果一项制度天长地久地执行下去,就不光是外在约束人们行为的律令,也会内化为人心中的信仰。君臣父子、长幼有序,许多来自统治阶级的律令,最后都成为了社会上的道德追求和人们的信条。
那么人与妖不可通婚,有没有一定的合理性呢?应该说还是有的,否则法海执行起来也不会那样的理直气壮。其一,人和妖是不同的物种,人和妖通婚,难保不产下人不人妖不妖的怪胎(人妖?)。人是人他妈生的,妖是妖他妈生的,人妖结合的产物,如何面对“你妈贵姓”的诘问?其二,妖中虽然也有好有坏,但毕竟“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以人类的直观感受与天庭统计局的大数据而言,妖伤人的次数要远高于妖帮人的次数(当时的天庭统计局的统计数字水分较少,人们对天庭统计局的数字还是比较信任的)。当时流传于民间的人妖故事版本一般是这样的,妖幻化成美女与人结合,或是运用妖术于不知不觉中,或是使用暴力手段,吸取人的精血,夺取人的性命。这些故事中也许有对妖的妖魔化成份,但估计也是有事实做支撑的。虽然谎言重复一千遍会成为真理,却无法长时间地蒙蔽民众。因为人民的眼睛还是蛮雪亮的这样子。白娘子与许仙真心相爱,这只能算是人妖恋中的另类,所以白娘子和许仙都无法说服法海。如果法海手中没有掌握制度与程序的正义,他也无法顺利搬动那么多的天兵天将。
制度从来都不是对所有人都有益的,总有一部分人要成为制度的受害者。评价制度的好与坏,关键有二,一是看受益的人与受害的人相比是多是少,二是受害人的利益损失,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白娘子就是人与妖不可通婚制度的受害者。人与妖是否可以通婚?要对通婚的后果做一番科学的考量,再做制度上的定夺。如果人与妖通婚没有对其他人造成伤害,并且是在双方知情、自愿的基础上,那么制度就不该对其横加干涉,哪怕通婚后会对人这一方造成一定的伤害(如减寿)。也就是说,在不妨碍别人自由的基础上,人应该有充分的自由。我们对自由的认识,有过一个从禁锢到开放的过程。从古代的男女授受不亲,到自由恋爱,到对同性恋的宽容,社会是在不断进步的。白娘子如果生活在当下,可能会成为人们议论的话题,但相信至少不会被压在雷峰塔下。至于白娘子可能会给许仙带来些伤害,如折他的寿数。只要许仙自己愿意,我们也无权干涉。吸烟也会损害人们的健康,但只要不用二手烟伤害他人,我们也没有权力干涉。
白娘子追求爱情,这权利是正当的,但她变成美女诱惑许仙,又使这正当性蒙尘。她因喝了雄黄酒而现了原形,吓死了许仙,之后的仙山盗草,只是对自己做了错事的补偿,不应该成为功劳。法海趁许仙去金山寺还愿,告之详情,这些都是无可厚非的,许仙有权知道真相。许仙滞留金山寺,并不是说他对爱情不够坚定,毕竟在他的人生经历中没有人妖通婚这一课。他做一番思量与定夺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去与留应该由许仙自己定夺,法海不该将他软禁在寺里,害得白娘子水漫金山,遭殃的还是周遭百姓。
许仙得知妻子的真实身份后,并没有变心,而是真心与其过上了平民百姓的日子,许仙真男儿,说明白娘子没看走眼。白娘子并不依靠自身法力谋取不义之材,而是开药店,既救死扶伤,又有了生活来源,说明她本质上是个好妖。此时法海再加干涉,就只剩下道德大棒,没有多少正义性可言了。不过也许是佛法讲究不杀生,法海并没有取白娘子性命,只是把她压在雷峰塔下,更没有斩草除根。这就为自己的将来留下了隐患,在传说的不同版本中,法海都没有得到好报。一说被许仙与白娘子的孩子干掉,一说被修炼成三昧真火的小青烧死,还有一说是被天庭追杀,最后躲在蟹壳里成了蟹黄。最后一种版本源于鲁迅先生的杂文《论雷峰塔的倒掉》,奇怪的是在这里天庭的角色转变,先是帮着法海收拾白娘子,后来又回过头来收拾法海,据说是法海欺骗了天庭。如果后一种版本成立,那么原因有二,一是天庭也许并不在意天下几个小妖的折腾,倒是在意法海这样的大法师(公职人员?)的忠诚度;二是天条也并不是一惯无情,因为中国的原则历来都是有松紧度的。
总之,法海与白娘子的PK,是以两败俱伤的结局收场的。国家机器的手伸得太长,道德的大棒举得太高,人民的生活都不会太好。
写于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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