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系龙华山庄二期业主,分别于2013-2015年间购得贵公司名下龙华山庄二期房屋,合同注明2015年6月30日验收交房,现距离交房日期已逾两年,贵公司仍未能履行合同,二期房屋各方面都未能达到交房要求,期间业主与贵公司多次沟通无效,双方所达成的协议贵公司也未曾履行。鉴于以上所述,本人现向贵公司提出严重抗议,请贵公司迅速将二期各方面未完善之处予以完善,并通过各方验收,交付二期业主使用。如贵公司置之不理,则本人将联合二期各业主,采取司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到时若影响贵公司三期之建设与销售,请贵公司三思!
特此告之!
龙华山庄二期业主 :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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