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意小辩

作者: 函山 | 来源:发表于2021-12-09 00:42 被阅读0次

    人临物境,感之谓之情,兴寄谓之意。

    情者,览物之感思也。人临其物而感之,则得其情。然余谓情:其居也瞬。譬如草霜水泡,少纵则逝,故不得久。

    意者,情之兴寄也。意本于情,溢于言表,而深之邈之,是为兴;兴寓于诗文书画之属,是为寄。寄之则有以传,然后能常,以其能常,故曰得其真。

    昔者书圣会群贤少长于会稽山阴之兰亭而修禊事,览茂林修竹并清流激湍而得其乐者,情之致也。既得其情,深之则思死生彭殇,邈之则云虚诞妄作,寄之而添言为序以传后世者,意之用也。此情意之辩也。

    愚按:

    古人云得意而忘言者,谓意不可言也,可言非意也。时人欲断其义而逆其志,是亦犹之南而北行也。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情意小辩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sabxfr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