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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可杀不可辱”之我见》

《“士可杀不可辱”之我见》

作者: 小Totoro | 来源:发表于2018-06-01 10:44 被阅读0次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自己的骄傲,有的人的身体虽被残害得体无完肤,但心中仍有不可辱的信念。芸芸众生,君子卓尔不群,因为他们拥有宝贵的尊严,茫茫人海,圣贤艰苦卓绝,只因他们固守信念。他们用高洁的灵魂谱写华丽的人生,他们用炽热的献血重申“士可杀不可辱”。

          尊严对于人来说,就像是千年积下来的钻石,在人的身上耀耀生辉,又如芳香的干花,渲染着空气,感染着每一个迷失自我的人。而没有自我尊严的人,就没有道德的纯洁性和丰富的个性精神。哪怕一丝的侮辱都是明月的残缺、鲜花的凋零、百灵的沙哑。“士可杀不可辱”并非生命在侮辱面前变得如蝼蚁一般渺小,只是圣贤们用死来升华捍卫尊严,警示世人。

        古有渊明在面对权贵时“不为五斗米折腰”被后人称道,在侮辱面前他选择了放弃职场生涯,隐居入世的生活态度,留下“采菊东篱下,悠然现南山”的惬意诗篇;项羽面对“垓下之围”,用利剑刺穿肉体,浓浓的鲜血染遍他足下的肥沃的土地,让李清照不禁题下“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的的赞诗;夏明翰面对敌人的威逼利诱丝毫无惧色,挺起胸膛,用热血写下“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自有后来人”的千古名句;还有司马迁面对宫刑,一心热血,作下的“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今有抗日英雄董存瑞,大义凛然不落入日本人手中炸掉碉堡……一番一番的例子告诉我们,人要为了信阳和尊严或者,这样才不算白来一遭。

      为了获得尊严,放弃生命是对生活的尊重。若只因蜗角虚名、蝇头微利而苟且偷生,最终这种行为为世人所不齿。抛弃尊严,接受污辱就如丧失树皮的树没有了活下去的支柱,如盲眼的鸟,失去求真的方向,似行尸走肉的虎,桎梏了自由。

      故士可杀不可辱,宁弃宝贵生命,宁别美好人间,宁忍绞肉之痛而不肯接受耻辱。这是人格宝贵的体现,是人对生命的真正理解,是对尊严的捍卫与守护。在漫漫的黑夜长路上,找寻自己的人格法线,坚守不变的信念,懂得放弃,学会选择,面对侮辱,坚定立场。

          我们当代人就应活在老一辈的精神下,有信仰的去度过每一天,让自己的生命走的有意义,适当远离残害我们意志的东西,用行动去证实自己的实力,不做网络和手机的奴隶,有社会尊严的去存活。虽达不到让生命的长度犹如泰山之重,却也可让自己在有限的生命力造出无线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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