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以为这本书叫《当我跑步时我谈些什么》,直到我亲自将这本书领回家时我才知道,它其实叫《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
没毛病。如果少了一个“谈”字,这事就不成立了。因为当你长跑时,你根本就没办法说话呀。
“还剩下两公里啦。加油!”编辑在车里愉快的鼓劲。我想回敬一句,但仅仅是想想,发不出声音来。
也无法思考任何东西。
跑全程马拉松时,到了最后关头,脑子里充溢的全是一个念头:赶快跑过终点,赶快结束!此外什么都无法考虑。
跑步是我今年想养成的第二个习惯。我本是不擅长跑步之人。读书的时候800米愣是跑了十多分钟。
我还记得初中运动会的时候,同学背着我给我报了个800米长跑的名,当我坐在观众席上喝着可乐吃着薯片优哉游哉的看着台下为了冠军而努力的同学时,我完全没有想到能够在广播里听到我这个体育渣渣的名字。
“XXX,请来800米跑道上准备了。”
在同学的“簇拥”下,我站上了赛道。当我还没跑完一圈时,已经有人从我后方超车了。没错,他们已经在跑第二圈了。每个从我身旁路过的人都对我报以蜜汁微笑,但我实在无力回应他们。如果我还有力气的话,我一定会举起右手,做出加油的姿势并说:“加油,加油,加油,志玲姐姐给你们加油咯。”
而今年,不知道脑袋被什么东西打了一掌,竟然会有想要跑步的念头。
于是买来了这本书,想给自己洗洗脑。
村上是33岁才开始跑步的,这是耶稣死去的年龄,而斯科特菲茨杰拉德的凋零从这个年纪就开始了。这也许是人生的一个分水岭。
村上算得上是一个大器晚成的人,他的作家生涯也是从29岁才开始的。但那有怎样呢?村上告诉我们跑步跑到最后拼的不是体力,而是意志力。而作家除了拼才华以外,集中力和耐力同样很重要。
而要跑好步,平时的练习必不可少,不可间断。
跑步如同一日三餐,成了理所当然的习惯。写作也是一样,必须有耐力。即便能一天三四小时集中意识执笔写作,坚持了一个星期,却说“我累坏拉”,这样依然写不出长篇作品来。每天集中精力协作,坚持半载、一载乃至两载,小说家必须具有这种耐力。
我明白任何事情都不能一蹴而就,要想跑的更远,坚持是唯一的途径。
村上在书里写了许多长跑时感受,写了许多成为作家的故事,看似是两件事,实则是一回事。想到了什么便去做,决定要做了便坚持下来。
任何事任何时候都不算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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