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 罪.烟

作者: 山东宇哥 | 来源:发表于2021-10-19 23:38 被阅读0次

    在面前的白纸上,写下“罪.烟”这两个字,我自己都费解了:烟也犯罪吗?罪从何来呢?

    “烟之罪,罪不可恕!
    一个颇富磁性的男中音在我的脑海里蓦然响起。

    “谁?”我吓了一跳。

    四周静寂,无人回复我。我晃晃头,原来是幻象。但是刚刚释然的我,手又开始在白纸上游走,写出许多令我自己费解的文字:

    1729年清廷颁布了禁烟诏令,它标志着中国禁烟历史的开端。禁令中规定:"贩者加杖,再犯边远充军","私开烟馆引诱良家子弟者,依X教惑众律治罪,侍衙官员军民等吸食YP者,依刑律治罪."

    1839年林则徐虎门一场大火,销烟1188127公斤,挽救了中国的形象,也挽救了病态国人的身体。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实行大规模禁烟运动。1953年,中国庄严地向全世界宣布:“中国已经消灭了前人未能消灭的陋习。”

    中国三次大规模的禁烟运动,并没有让烟从国土的消失,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

    我对上天发誓,上面的文字,不是我的本意。而且除了林则徐虎门销烟历史书上学过,其他两次的禁烟运动我都闻所未闻,怎么可能会敲出这些文字?再说了,这三次禁烟禁的都是令人闻之色变的YP吧。此烟非彼烟,这不是偷换概念吗?

    你是说混淆概念吧?有空学学好好学学逻辑!乱用词汇!”
    那个声音又来了,而且居然教训我!

    “请你从我的意识里出去!是非曲直我自己自会判断。你入侵并支配别人的思维,这是强盗行径!”我这次是真的生气了!

    他又不说话了。

    我忽然觉得很无力,他是谁?为什么侵占我的意识?又为什么与我讨论禁烟问题?他对我抱着怎样的期望?我既不是伟人,没有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能力;又不是救世主,不会为了大众苍生,舍身成仁!

    不过话说回来,禁烟运动禁的是人人望而生畏的YP,现在吸食它的虽然还是大有人在,但是与林则徐所处的社会背景下那种不可控的状态,不可同日而语。倒是香烟无处不在,无论是赳赳武夫还是窈窕淑女,不管是国家要员还是平头百姓,吸烟者无处不在。烟民一颗烟,相见泯恩仇。只是无从禁起,也禁无可禁。况且,禁止人们吸烟,似乎有点小题大做的嫌疑。

    “烟有罪,罪名有三!
    磁性男中音又来了。

    我知道他在,但是赶又赶不走,索性顺其自然,看看他到底葫芦里卖地什么药。

    我懒洋洋地说:“是嘛,愿闻其详。”

    “其罪一,烟能毁掉一个孩子的前途。

    “为什么?有那么严重吗?”

    “长脑袋干嘛的,自己想想!”他居然还懒得解释!这个家伙太可恶了。但是我的思绪居然跟随他的提议活跃了起来。

    我的小时候,也就是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评判孩子是否变坏的重要标准就是看他吸不吸烟。

    学校门口、街头巷尾,总会有那么几个十四五岁的少年,染着特殊颜色的头发,穿着流里流气,从众人眼皮子地下张扬而过。正统和正派的大人们就非常痛心,叹着气说,这谁家谁家的孩子要学坏啊!口气是无限惋惜。其中就有人觉得有责任拉这些孩子们一把,把自己想象成救世主,从泥泞不堪路上出现,把这个孩子拉回阳光大道。当然“救世主”并不期望孩子和他的家长对自己感激涕零。割掉了社会毒瘤、救治濒临死亡生命的喜悦,令他们满怀成就感,同时这件事也会令他们觉得自己形象蓦然间高大了很多。

    但是如果这个孩子不仅穿着流里流气、打扮标新立异,而且手里还夹着一支烟的话,估计传统人士心里就只能哀叹一声:这个孩子废了!于是捶胸顿足,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放弃所有希望和寄托,等着他潦倒一生甚至锒铛入狱,连拉一把的力气也省了。烟,让一个可教育可说服的对象,无药可救。

    思绪戛然而止,那个家伙适时出来总结:
    “这难道不是烟的一大罪过吗?”

    似乎有那么一点道理哈,我内心点头。没想到这么一点思想都能被他捕捉到,那个家伙似乎受到了鼓舞,继续控制我:

    “其罪二,烟不仅毁人前途,还毁人生命。”

    我开始不再管束自己的思绪,任它信马由缰(其实是我管不住)。

    这一条罪有点上纲上线的感觉,“毁人生命”这个罪名有点大,烟它担得起吗?

    像是为了解除我的疑虑,意识里突然出现众多信息:

    2019年,首都医科大学专家在人民网发表了《吸烟与肺癌到底有多大关系?》的文章中指出,我国每年新确诊肺癌的患者是78万左右,每年因肺癌死亡的患者达到63万。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人患上肺癌这个疾病呢? 他总结的原因是“吸烟+‘六化’应该是一个重要因素”,看来吸烟还是肺癌发病率的首要罪魁祸首。他说,我国有3.16亿烟民,有7.4亿人在遭受二手烟和三手烟的侵袭,让更多的呼吸系统疾病,特别是肺癌的发病率有上升的趋势。

    肺癌的发病例与香烟的消耗量成正比例发展(不知道是否正确,意识又不受我自己控制,暂且以为是吧)。

    病人去医院,无论看什么病,医生诊断完成,会给出各种治疗的方案。方案不外乎吃药、打针和住院。检查做了,病也看了,至此医生对这个患者的责任结束了。但是在叫下一个患者进来之前,出于医者本心,总不忘记抬头看着患者和家属的眼睛,郑重其事地叮嘱:记住,不要吸烟。

    这一句嘱咐,似乎暗示人们,所有病症的产生都是吸烟带来的。只是患者和家属却非常认同并频频点头,奉之为金科玉律。虽然在医生面前他们毕恭毕敬,对医生的嘱咐和忠告,承诺不折不扣地执行。

    医生是患者的白衣天使,患者什么都能听医生的,唯独吸烟这件事,是医患的鸿沟,难以逾越。往往是患者出了医院的大门,马上下意识地摸口袋。如果发现烟还在那里,则欣喜若狂,迫不及待抽出一根,先拿到鼻子下方闻一闻,然后闭上眼睛享受这气味带给他的美妙享受,然后才摸出打火机,啪的一声打着火,点上,浅浅抽一口,深深吸一下,让烟从舌尖到舌根,从舌根到喉咙,从喉咙再到气管和肺部,让后再原路返回,从鼻子一点点释放出来,那个过程让他们非常享受。直到有一天彻底离去也少不得一缕青烟送至虚无,一切画上了句号。

    烟使人的生命无限缩短,这不是罪恶吗?
    嗯嗯,有点道理。

    前面两条已经罪不可赦了,“那烟的第三重罪孽又是什么?”我的兴趣大增,主动与他对话。

    对于我的认可,磁性的声音里有掩饰不住的得意,开始掺入卖弄的成分。

    烟的第三重罪过,就是令当权者左右为难。”
    有什么好得意的呢?就因为同化了我,让我顺应了他的观点妈?也太容易满足了吧!我深深鄙视他。

    不过“烟的三重罪与当权者有什么关系?”我很费解,难道烟和实政还能挂钩?

    “与现实有关,更与经济有关!”

    过分了哈。我讨厌他夸大其词,哗众取宠的德行。

    时下很多渠道都在宣传吸烟有害健康,而且加大了香烟的税收比例,目的就是控制人们对烟的摄取吗?而且,你看不到那些条幅吗:“公共场合不能吸烟”,“吸烟有害健康”、“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不要吸烟。”这些标语吗?在某些公共区域,不是还专门设置了吸烟区给那些烟民吗!这些举动,至少让那些被动吸二手或者三手烟的人免受其毒害。这一点你不能不承认吧?这些利民措施你不会不了解吧?我忽然又气愤填膺。

    我承认,我当然承认,我也没说这些做法不利民啊!

    想象着他的嘴脸,我真想抽丫的两个大嘴巴子。

    但是不管我愿意还是不愿意,也不管我接受还是不接受,这个家伙总有本事把他的观念强加给我。

    你看随处可见的的标语,和标语下吞云吐雾的场景以及香烟脱销的现象不是太讽刺了吗?”

    那个家伙终于被激怒,且失去了理智,内敛包容的形象尽毁。

    他为什么生气?我又费解了。

    “吸烟有害健康”,人人都懂,瘾君子更懂:但是吸烟前的渴望和向往,吸烟后的失落和难受,像是摆脱不掉的宿命,周而复始。整夜的咳嗽, 满口的黄牙,时长就范的咽炎和屡见不鲜的肺癌,令人痛苦不堪。

    如果国家真的想管制,就不应该设置烟厂生产香烟,不生产就不会流入市场,不流入市场就不会有人购买,没有购买当然也就不需要各类的标语到处张贴。从根源上断绝供给还何须各种劝告和制裁、从根源断绝供给又何必劳烦医生尊尊教诲?从根源上断绝供给,百姓的生活质量是不是自动上一个台阶?

    那个家伙如此激动为哪般?我有点摸不着头脑。不过好在他一激动就忘记控制我了,我也正好可以发表一下属于自己的见解。

    烟是烟民心灵的慰籍;是财政收入的来源;是人际关系的纽带。而吸烟者的形象有大义凛然型、有卑微猥琐型、有无可无不可型、也有随意和强迫性。

    这些不同类型的人,他们从吸烟中获得的快乐,你懂吗?他们体会到的深意,你明白吗?他们由此得到的慰藉,你清楚吗?凭什么你就在这里指手画脚,随意评判?

    那个声音不语,我则不依不饶。

    “按照你刚刚的说法,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东西不是罪孽深重的呢?烟有罪,酒就没有罪了吗?茶就没有罪了吗?”

    我越说声越高,越说越有底气,而他依然沉默着。我以为他词穷了,心里有一丝窃喜。窃喜刚刚显露,那个家伙又出来煞风景,他幽幽地一字一句地说:

    你知道你为什么能听见我的声音吗?那是因为你的意念没有锁定,如果你把自己封闭得滴水不漏,听不见我话语,我说的再多又如何?

    我心里一动,感觉什么东西从头脑里闪现。我好像抓住了一点东西,但那个东西又飘忽不定,越想抓住,越是茫然无措,这让我有些懊恼。

    你为什么单单说‘烟’有罪?我质问,他只是呵呵地笑。我伸出手去,想感知他存在的方位。

    “啊!”钻心的疼让我痛呼失声!我从迷蒙中回到现实,刚刚的一切全部消失。我不知道是自己出现了幻觉还是假寐了一会儿。

    燃尽的烟头烫到我的中指,一个白灵灵的水泡赫然在目,我从幻境回到现实。

    面前的办公桌上横陈着投标书,标书的旁边是一盒香烟,香烟里装的不是烟,是一张无记名消费卡,卡是送标书的人放下的。他走之后,我点燃了一支烟夹在食指和中指之间,脱离了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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