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公布一下昨天我留的那个谜。
那本书的作者——美国人、斯蒂芬•金,书名是——《写作这回事:创作生涯回忆录》。
对,就是《肖申克的救赎》的作者。
很值得看。
闺蜜说我管杀不管埋,如此吊人胃口,不江湖。哈哈,没让她请我吃饭,她倒打一耙,也不江湖。
书归正转。这两天春天“刷”地把冬天推到了一边,柳眉儿软了,风柔了,花也亮闪闪登场,黄绿红白,上下班走路,游哉游哉,眼睛看得饱饱的。
迎春花,比我还八卦,举一串串小喇叭吹着春来的消息。梅花呢?尽展笑颜,不复冬日的冷艳。那莫名的野花还开在去年的台阶上,不知还认得我吗?
去年今日台阶上 暗香盈袖冬天,每当我冻得心也懒得跳的时候,就想,能冬眠,该有多好。我认为猫冬这个词真好,像只小熊般呼呼睡走冬天,春天和花一起醒来,贼幸福。
闺蜜撇下嘴说,你想当熊,熊不想当你。我们这儿有句损人的话说,看你那个熊样子。这死妮子,我连熊样子都不配了?她笑得眼泪鼻涕一起流下来,说,咱们都不配,熊不稀罕咱们过的日子。
也是哈,阳光暖暖和和,柳冒着细细的芽,花儿次第开着,空气里弥漫着莫名的香,在森林里懒洋洋地转悠,不用上班、开会、挣钱,哪个熊会疯到要去变成个人?
罢了罢了,看花看花。
绿梅
像这样,春日的午后,脱下冬衣,着件春衫,有风悄悄地送着梅的香,也算有点熊福气。
到单位里,还不到上班时间,索性看书,却不觉伏案睡去。在莺语里醒来,忽然有种似曾相似的感觉:
日懒风悄,不觉枕窗睡去,莺啭梦醒余香袅。倦倚小楼,茫然四顾,一株红杏入眼俏。似曾相识,哪堪回眸处,烟尘隔面人渐老。却忆青涩当年花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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