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毁

作者: 汉天真 | 来源:发表于2020-05-24 10:51 被阅读0次

    销毁,,,

    原想写看词作文1千篇以上,现在改成1千小段,甚至1千句。一词一篇的趣味性消失了。

    销毁~一般连词就是“销毁罪证”。如今自由经济,人口四处流动,给犯罪分子留下了极好的作案条件。犯罪分子一经作案、甚至作案之前就想好了如何进行反侦察、销毁罪证。一个普通良民又不是公安司法系统的相关人员,对罪犯如何销毁罪证几乎一无所知,要写一段这方面的话只能想当然~按一般心理学推导一下。

    盗窃犯一般作案前可能先会把附近的监控摄像头都破坏掉,得手后一般会把脏物藏得紧紧的甚至埋起来,等风声过了才拿出来。一点痕迹也没有,怎么破案呢?大点的案,一般是早有劣迹的甚至是劳改释放人员所为,或是好赌的或吸毒人员。一贯的良民不可能想到要做盗贼,脑里从没这细胞,哪怕晚上敞开门叫他去拿不算犯罪他都不会。而早有劣迹的、劳改犯那些人才是狗改不了要吃屎,终身不会改,这些人坐十次牢出来还不会改。

    没有痕迹的案件,第一时间,把案发地周围五公里内的这些惯犯们近期情况收集起来,首先找到他们近期的手机通话记录,活动情况,,,十有八九就是他们。胆小点的一般作完案心里有鬼很快外出逃掉,或为了尽快销脏,这就等于暴露了,案等于破了。反侦察能力強,心理素质強大的不会跑,他们知道跑就等于暴露了,他们会装得若无其事,甚至大摇大摆地重返案发现场围观。这些人比较麻烦。先控制起来,展开心理战,对其家属要施加压力。搜查,至少这些人家里都有作案工具,近期作案工具上会留下痕迹。反正真正的犯罪分子总有无法销毁的作案痕迹。

    ~要是一生从事破案工作,最后做了神探那真是一件荣耀的事。至少现在有事可写,人性的卑劣性在这些人身上一定展现得淋漓尽致。有条件的作者,其实把100个犯罪分子的整个历史研究透,全部写出来,不用说就是伟大的作品,伟大的作家就这么诞生了。这些作品不用一丝杜撰,最好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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