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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品红楼第一诗】开篇

【东品红楼第一诗】开篇

作者: 宇文东 | 来源:发表于2021-05-28 14:57 被阅读0次

    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
    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
    谩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
    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东品:想我雪芹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然前有车后有辙,上已有老,下将有小。前车之鉴,不可不翻。忙忙碌碌,激情与速度。难不成竟为了吃吃喝喝,终成一酒囊饭袋?即便是用山珍海味玉盘珍羞填充而成,也免不了落得个拉得干干净净,腹中空空的下场,想想真是惨绝人寰,悲从中来。真不知道后悔的时候是该用慢炎苏宁还是肠达宁?

    无论是凉凉夜色为你思念成河的悲情寂寞,还是带你去浪漫的土耳其的喜不自胜。或者让我雪芹成为喜剧之王,悲剧之王,情歌之王,离歌之王。说到底不过歌剧而已,如幻亦如梦。不管在悉尼上演还是在北京上演,在唐宋还是在明清,在民国还是在共和国,都会滑稽出足以让一个有情趣的人深深迷恋的味道。这个味道叫荒唐,也叫梦幻,它来自想象。不疯魔,不成活的另一个意思是不愿意承受无理由做事情的人生不值得过。这很有逻辑:没理由啊,凭什么是我,有了生命的同时还能有智慧,所以嘛,没理由做事情最能体现我的诞生的意义,那就是无理由,无意义。比如无条件担心所有孩子,读不到我雪芹的书该是怎样的憾事,怎样的吃不浪漫,喝不爽快,睡不老实,拉不尽兴还欲言又止。荒唐啊荒唐,深刻啊深刻。如若不荒唐,哪还用理解。我荒唐了,你理解了,不是爱我,便是恨我。爱我者,我为你疯,你处处欢乐,时时自在;恨我者,我活该疯,你常常偷乐,每每庆幸。满纸荒唐言,我喜欢;一把辛酸泪,我讨厌!

    又欠考虑了,话千万不要随便说,正如钱千万不要随便花。因为要攒着为牵挂你的人花,为愿意两肋插刀给你看的人花,为拥抱着你不想松手的人花,为咬着你裤脚摇头晃脑舔舌摆尾的二哈而不是咬着你腿脚龇牙咧嘴张牙舞爪的二狗花。我也知道我每每说起这句话,就像在冲着隔壁的二狗子喊:来啊,来啊,来咬我呀,我让你狗嘴里还没吐出来象牙呢,就已经疼得满地找牙了[注:言外之意怀疑自己牙已经掉了般疼痛]。你可不要说只有女娃娃情深义重,总是为了心上人哭哭啼啼,心事重重,时而鼻涕,时而笑容。我雪芹得承认,女子天性玲珑,一贯柔情似水,佳期如梦,但我亦不否认,古今痴男怨女,其实一个德性。男子发起痴来,什么七十二坎,八十一难的,赤手空拳照样过关斩将,捉贼擒王。不为潇洒给这个世界,只为帅给你看。

    如今回过头来审视那段荒唐岁月,同时更加觉得这岂不是叫做光辉岁月才对麽?每一段时光,都是一个音符,也是一个字节,想来也活不过一个G,但字字珠玑,都为血泪而化,极一往情深,极浴火重生,直教我——心潮泛起连海平,柳上明月共潮生;汗血宝马遭白化,心尖淌血可浇红。十年之后,我们是老友,在这长跑过程中你不见我,我不见你。因为两情相悦需要十年沉默来守护。老酒不就是这么有味道嘛,我十年磨一剑,你十年拨一弦。琴心与剑心合奏出的是人间绝响,念念不忘。从脂砚斋到无稽崖,从织造府到青埂峰,从幽幽谷到绝情谷,从八泉峡到红豆峡,玉石振振有声,瀑布轰轰而下。人潮涌动,却如入无人之境。听不见帆动,听不见风动,只听见两颗蒲公英一样轻盈几近透明的心在动。我说:你好不寻常;你说:你也一样啊。我眯着眼睛,咬了下指甲;你莞尔一笑,撩了缕头发。然后,我的侧下方是大海,侧上方是悬崖,侧后方是山洞,侧前方是你。你没看海,我也没。你的心是纯净的,我的心是透明的,我们一起椎心泣血,把红色都浇灌给了文字。于是,红楼梦,究竟有多红,你没想过,我也没。【不懂的人从来不懂,当我口述的时候,他们以为我们被蚊子叮了,而只有曹雪芹和宇文东知道“文”是纹身的意思,而且那纹身还很动人】

    后记:当斯文遇见文静,一定会疯,否则后面什么也不能发生~~

    我知道红楼梦缺了的这个残卷什么也不会发生,茫茫大士与渺渺真人会把一切交给时间,而时间会抚平冲着这场梦而来的所有新鲜血液和生命的痉挛与阵痛。

    解语:红楼梦我是不懂的,也没有人懂。眼看她起朱楼,眼看她宴宾客。黛玉【待遇】走了,晴雯【轻吻】走了,从那时候我就知道,来也恍恍去也惚惚的宝玉【暴雨】也该走了,从来都没懂,何言心会痛。只不过一个天晴雨住,彩虹出来做个见证,青埂峰下又多一情种。

    【亲切叮咛】

    东东只信这个结局:

    宝玉茫然问道:“借问此是何处?”

    那人道:“此阴司泉路。你寿未终,何故至此?”

    宝玉道:“适闻有一故人已死,遂寻访至此,不觉迷途。”

    那人道:“故人是谁?”

    宝玉道:“姑苏林黛玉。”

    【备注】

    “姑苏林黛玉。”

    红楼通篇,贾宝玉只连名带姓地叫过这一次林黛玉。

    只是,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

    痛到恍惚时,中枢神经颠倒错乱,才妄言出这一句:

    “早知她来,我就不来了。”毕竟“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一晌贪欢与一面之缘都是贪心,就算是蠢笨的石头不安分起来,也愿人间一游,至死方休。何况禀性注定,几番魂梦与君同,非你不行。

    我知道所谓审美就是把美的东西毁灭给你看,可我不愿。我亲眼目睹过张爱玲的华丽丽的文笔,我穿过那华美的袍,受过那虱子的咬,可倔强的我依旧没有被骗倒,我从不觉得真正的红玫瑰会变成蚊子血,白玫瑰会变成大米粒。因为不管是痒,还是饥,我都已经顾不上了,有一种熟悉的呼吸和新奇的气息窒息了我的触觉和空腹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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