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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偏喜欢你---那些年的男孩

偏偏喜欢你---那些年的男孩

作者: 樱之舞 | 来源:发表于2018-06-24 00:24 被阅读44次

        我的初中是在县三中读的。三中最初叫七中,刚刚成立。是一个在农田上建立起来的学校。我们这帮孩子一到三中,基本的任务不是学习,是劳动。每天从家里带锄头铲子,挖土啊挖土,运土啊运土,我们争做美丽校园的建设者,我们甘做知识摇篮的小先锋。

        那时候,没有学习任务带来的繁重压力,只有劳动和嬉闹带来的无穷乐趣。我经常和另外一个叫杨小英的女孩逃课去摘金银花,目的是把它们晒干然后拿到日杂公司买,用卖金银花的钱去书店买我们心爱的“山口百惠"。追星是不受时代限制的。只不过那时候没有互联网,孩子们对明星的了解也就仅仅限于《大众电影》之类的影视杂志。我记得我因痴迷”三口百惠”,考高中榜上无名。可是,我仍深深地怀念那被我虚度了的三中时代;所以,我仍会深深记得,那时,我喜欢过一个男生。他是体育委员,有一双月牙儿似的迷人眼睛。他是班级的活跃分子,很有凝聚力。那时候的我,像个假小子,调皮捣蛋,除了语文好点,其他成绩都不出色,有时还招老师讨厌。所以,我想他是不会注意到我的。不过,这不影响我喜欢他。

        对他的记忆,至今停留在一件小事上。也许在别人看来真的是一件小事,但是,这件小事,却让我小小激动了好一阵。一次体育课后,我把衣服落在操场上,正准备去寻找,他来了,手里拿着我遗失的衣服,微笑着,说:你把衣服落操场上了。天啊,他居然知道是我的衣服!他居然帮我拿了回来!我以为他从来不会注意我的,从来不会!。。。。。。后来,他分在县防疫站。同学聚会,我们一起合影,举着高脚杯,两张脸,红扑扑的。我记得,他叫”伍华伟“。不知什么时候,他闯进了我的QQ好友里,隔三差五,他会给我送一份QQ空间礼物。不多聊,不多想,偶尔回想曾经喜欢过他的那种感觉,恍如隔世。

        也许是从小就喜欢文学的缘故,文学的丰富多彩,令我的情感世界也变得跌宕多姿。我清楚记得,中学时代,我还喜欢过一个男孩,他叫赵兵。我不介意说出他的名字,虽然他在我们那个县城臭名昭著。那时候,我觉得他是我认识的男孩子里面最英俊的一个。我们的父母在同一个工厂(随着经济浪潮翻滚,厂子后来都改名叫某某公司了)上班。但当时厂里好多父母似乎都警告自家的女娃,不能和赵兵来往。他简直就是那个时代的另类,打扮得跟电影明星似的,浅灰色小马甲,最时尚大胆的喇叭牛仔裤,火箭头皮靴擦得铮亮,酷毙了。加上能说会道,哄了不知多少女孩子。那时候的赵兵,就有过惊人之语:女人就像皮鞋,就算我有了皮鞋,但是我还是想买新皮鞋。旧皮鞋穿着舒服,新皮鞋穿着好看。现在回想,惊出一身冷汗!幸好那时候,年少的赵兵还知道投鼠忌器,都是一个厂里的,虽然他好像看出我喜欢他,但是从不敢对我动手动脚。我想他估计也是怕我父亲的。记得有一次我和另外两个女孩子去赵兵家玩,我父亲扯着喉咙在楼底下大喊,恨不得立马把我从楼上拽下来狠狠抽一顿。可是,有那么一刻,我是真喜欢赵兵的,就因为他长得好看,有一张巧嘴。去大学读书时,我跟赵兵要了一张黑白单人照。自己做了个心形饰品,把照片嵌在里头,挂在脖子上,藏在胸口。偶尔看看相片,都觉得很甜蜜呢。少女的单恋,是多么炽烈而幼稚。。。。。。若干年后,赵兵在广州发了财。据说干得都不是什么干净勾当。县里流传最多的就是他带着老婆和一群姑娘们做鸡,他自己也做鸭子,还演三级片。传言只是传言而已,但任何事绝非空穴来风。做鸭子,他确实是有这个资本的,因为脸蛋好看。可惜了啊。此后,再也没有见过他。听大家说,他发财后在县城建了一栋别墅,转卖后远走他乡。故乡,从此没有了他的根。也许像他这样的另类,是不需要故乡的吧。或者,故乡也容不得他吧。

        大一时代。

      某天,隔壁的女吉他手唐俭兰约我一起去男生宿舍找数学系的张伟算命。张伟,大庸人,据说很聪明,能掐会算。那是个混合寝室,有数学系的,有化学系的,还有美术系的。就在那间寝室里,我认识了这一生第一次令我心痛的男生。他叫朱卫勇,美术系的。

        那天,他也在寝室。穿一件米白的高腰短夹克,一件水洗蓝牛仔裤,一双高帮白运动鞋,很清爽、很阳光。我一下子就注意到了他。和他对视的时候,我的心扑通扑通的。他在桌子一边,看着张伟给我们算命,哈哈地笑,笑声里飘出太阳的味道。我喜欢他的帅气,喜欢他的声音,喜欢他的幽默。。。。。。如果说之前的暗恋只能算一场独角戏的话,这一次暗恋却是一出上演后又黯然落幕的情感剧。暗恋开了花,恋爱落了幕。。。。。。那国王、皇后的小木偶恐怕早就化为腐朽了吧?那泛黄的日记本恐怕早就成为灰烬了吧?那从西藏发送电报、寄回不封口的信和照片的记忆恐怕早就清空了吧。。。。。。

        其实,在朱卫勇之前,我还偷偷喜欢过一个体育系的男生。那时,这个男生总在女生宿舍门口等他的女朋友,一位个子和我一样小小的女生,留着一头马桶盖似的短发。我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个女生怎么可以成为他的女朋友呢?模样普通,穿着普通,而他,是那么有气质,像极了一个港台歌星。

        曾经,我看到他们两个一前一后地走在校园宽敞的大道上,那个女生在前面迈着双腿,夸张地做着竞走的姿势,眉眼里都是笑,而他,跟在她旁边,像个保护神,眼神都是温柔。她在前面调皮地走着,忽而转身冲着他哈哈笑,时而近时而远,撩拨着他的心。她就这样,肆意而纯真。也许,这就是她成为他女朋友的原因吧。这个女生,后来我打听到,是美术系的,而且,她居然和朱伟勇同班!

        我唯一能选择的喜欢他的方式就是:每周看他到女生宿舍门口接他女朋友,或者在路上偶遇这打情骂俏的一对。

        一次,学校举行歌唱比赛,他参加了,唱的是陈百强的《偏偏喜欢你》。当他的声音一从话筒传出来,全场掌声。那充满磁性般的声音,活脱脱就是一个陈百强。她,就在舞台下,笑眯眯;披一件翻旧军大衣,估计是他的吧。

      可惜,我记得他的样子,甚至她的样子,却,叫不出他的名字。

      如今,他的身边,还是她么?

        一位暗恋者曾在日记中写道:“我很清楚,不管先前怎样地爱一个人,爱的人是谁,我最终都会后悔,可是与此同时,我也清楚地知道,不管将来的结果如何,我现在都不能克制对他的思恋”。这种单向的执着,注定了:在深邃的月光下,看着你若隐若现的身影,却不去触摸你飘动的衣袂;闻着你身上淡淡的烟草味,却不去依偎你温暖的胸膛。在黄昏暮色中,独自品味,那份忧伤的幸福。

      可以说,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过暗恋的体验。暗恋,是一种年轻的象征,是一种生命力的显现,人的衰老,是从拒绝恋爱开始的。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愿意远处有一盏昏暗的孤灯,在晚风中忽明忽暗地摇曳着,让我在明朗的月光下,在幽暗的树林里轻吟一个人的名字,品尝生命中一种沉郁的情感,让我在经历了坎坷之后,仍然执着的恋着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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