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围绕学校“让乡村儿童成为最好的自己”办学愿景,激发学生课外读书的兴趣,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促进“早、扫、读、考”校风的形成,特制定“读书之星”评比细则。
二、评比目标:
1、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发展智力,陶冶情操,充实学生人文底蕴,提高学生核心素养。
2、促进学生养成阅读习惯,感受读书快乐,爱读书,多读书。
3、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
4、打造书香校园,形成“师生共读书” 的校风。
三、评比条件:
1、“喜欢读书”。
A、 阅读量大,阅读范围广;坚持认真阅读学校推荐的阅读书目,通过努力,阅读能力明显提高;
B、完成课程标准要求以及学校分年级段规定的阅读总量,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和较深厚的阅读兴趣,每天阅读时间不少于三十分钟; 第一学段(一二年级)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5万字;第二学段(三四年级)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40万字;第三学段(五六年级)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100万字。 2、“会读书”
A、掌握了阅读方法。一二年级掌握默读、朗读;三四年级掌握诵读、快速浏览、批注;五六年级掌握读后感、书评。
B、 阅读质量高,有一定的积累和心得;每天一走进教室就能自觉阅读,在班级或学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C、阅读兴趣广泛强烈,积极参加各种读书活动;(自主阅读课、读书笔记、出好读书小报、读书交流会、亲子阅读、书香家庭建设等);亲子共读书籍一学期不少于3本。
D、 成绩优秀,作业质量高,并能将读书内化为一定的写作水平;
E、品德高尚,精神强健,谈吐不凡,有“腹有诗书气自华”的书卷气。
3、 “爱护书”
看书时不损坏书籍,节假日愿意到书店买书籍、看书; 。
四、操作程序
1、成立“读书之星”评选小组,每班按10%评选。
2、由个人提出申请,明确申报“读书之星”。
3、递交阅读总量的证明材料(读书笔记、阅读相关的荣誉证书、比赛图片、在校公众号、校刊上发表文章、阅读存折等相关材料 ),写阅读总结和阅读书单,阅读单须注明:本期阅读总本数和阅读字数。
4、每周以班级为单位,在周会课上进行阅读活动小结,评选周“读书之星”。 5、“读书之星”评选小组每学期评选一次或者两次校级“读书之星”,并进行优秀事迹介绍和隆重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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