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必要勿放气

作者: 城门市鱼 | 来源:发表于2022-12-07 10:00 被阅读0次

    码字的事只许会意,动真气是不必的。此气犹如孔乙己先生的“偷”和“窃”,事关读书人的斯文,在这里预埋下“三百两白银”,至于是否被发掘出来,这且不去管它。

    “气”之为物,内外交流,上联而下通。贯通生发之余未免腌臜下流,汇聚如囊,不释然似乎不足以快人意。若此时在出口要塞封印一“非必要,勿!”这势必就会引起人的“腹诽”,甚至“回肠九转”,以致气鼓喑呜了。

    当然了,稠人广众之内,鸦雀无声之时,轿厢方寸之地,特别是心仪男女独处一隅之际,尤其是共进烛光晚餐之机,“非必要”还是忍了吧。

    所谓“是可忍,孰不可忍。”况且有喉舌假模假式的鼓吹和似乎“脉脉含情”的引导呢?一个“非必要”,境界全出,文字之博大精深一览无遗矣!据说多吃萝卜有助于顺气,食肉多的话所放之气就会污浊不堪,令人侧首掩鼻。但偏偏就有人拿人参当做萝卜去吃,以致浊气不能下顺,反而上逆作乱,其结果可想而知,自然是“屁话连篇”了。

    在这里申明一下,此文也是“非必要勿放气”之文。所谓文亦有气,气运至此——由气而“屁”也是“忍无可忍,无需再忍”的了。

    斯题此文有失行文雅道,然而“非必要”事小,“勿”字体大。只是“非必要”的腌臜气既然释放完毕,那么“必要”的凛然正气是不是就要一扫残秽,以正视听了呢?只是无论“必要”抑或是“非必要”还须慎放的才好。

    至此,“三百两白银”早已大白于天下!“偷窃”本属一家,“气屁”共处一体。无论“必要”与否,“勿”字是逐渐式微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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