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太太做家务是不是义务劳动?”“全职太太离婚能不能要求做家务的经济赔偿?”近两年,这类话题频上热搜。
最近一次讨论度最高的,莫过于台州齐女士的19万索赔案了。
结婚三年,全职照料家庭,离婚时索赔19万作为家务劳动的补偿,判决仅获得1.5万。个中细节我们不得而知,但索赔金额与获赔的差距之大,令人心寒。
今年5月,正式颁布实行的《民法典》就对“全职太太”离婚时的相关索赔做了说明。
既然法律条款已经明确规定了,那么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全职太太离婚时可以针对家务劳动提出补偿。
于是问题就来了,补偿多少才算合理?
在“男女性别对立”较为严重的某论坛,各方声音自是有些针锋相对。
笔者不是法律相关人士,个人认为,至少应从以下几点考虑:
1.女方婚前的工作情况
2.婚后家庭的经济情况
3.是否涉及子女抚养权
夫妻双方到了离婚诉讼索赔,感情自是难以维系和挽回,但愿可以好聚好散,不辜负缘分一场。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