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

作者: 三只水 | 来源:发表于2018-01-30 01:31 被阅读0次
    读者

    时隔多年,又一次入手《读者》,从包里掏出,热乎乎的似乎还带着造纸厂印刷机的味道。迫不及待翻阅,竟觉得有些晦涩难懂,许久不读文学类作品,不禁思忖,自己的阅读能力究竟退化了多少。

    初识《读者》是何时我不记得,但真正成为忠实粉丝是在06年,读初二。新来的语文老师很好看,和传闻里的凶神恶煞好像不太一致,她将《读者》推荐于我们,或是要求或是鼓励我没有太多印象,但估计却让校门口书店《读者》的购买量增加了些许。出于对“学习”的热情,我每期必买,买来一定先看杂志中页处的笑话和漫画,然后搁置一旁,等着某节课听乏味了,拿出桌兜里的杂志,放在可能是数学书、可能是英语书、可能是语文书下,一篇篇翻阅。从那时起,开始喜欢上了阅读,喜欢上了《读者》,也成为了读者。在那时,我认为读者是枯燥生活中的一味良药,把自己带进一个个神奇的世界。

    初中毕业,我和这个凶神恶煞的语文老师成为了好朋友,那时的联系不如现在方便,高中手机也不让带进教室,出于对她的喜欢,每月都会去找她,和她聊聊学习,聊聊生活,聊聊八卦,顺带帮她带一本《读者》,不记得这个习惯坚持了多久,许也没多久,可那时,读者似乎就是我们之间的一座桥梁,沟通了我和她。

    再后来,读大学,读者对我的影响力就没有那么大了,更多去读一些专业类的书籍,而将这种似乎有点小儿科的杂志搁置一旁,偶尔买杂志也开始读CBN WEEKLY一类,读者似乎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

    如今重拾《读者》是因为父亲,他说他最近觉得不错,推荐我来读,我也就突然想回忆一下青涩的青春时代。每晚睡前开一盏床头小灯,在略显昏黄的灯光下读几篇小小说或是散文,伴着油墨味入睡,总算是在忙碌过后找到了一丝恬静,好像回到了十多年前的青葱岁月。

    用英语作文中的常用句来说,“We live in a fast-paced world.”,快节奏的生活催生了轻阅读、碎片阅读,公众号、app中文章层出不穷,甚至有三分钟读完一本书、五分钟读完一本书的噱头。可这样不细品而走马观花式的阅读真的是利大于弊吗?我们填塞了太多的信息在脑中,甚至不加过滤一一吸收,可是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只是照搬别人思想的阅读真的是高效阅读吗?就更别提深度阅读了。试想,我们有多久没有静下心来感受阅读时光了。重拾《读者》才让我又一次感受阅读的乐趣,而没有求知的功利,才让我重新定位“读者”在我心中的分量。另外,科技的发展促进了阅读方式的进步。现在的阅读方式太多,kindle、手机、pad甚至电脑。电子书的出现方便了我们随时随地进行阅读,可却少了一些文人气质,确实这样。没有书在手,没有书香在鼻尖萦绕,没有笔记本在旁,读书的乐趣也少了一些,似乎思考也少了一些。

    虽说纸质书有电子书不可超越的优势,但在当今21世纪,《读者》杂志想要生存甚至进一步发展,必须要依托互联网,利用好互联网。不难看出它的改进升级,上线了自己的app,新刊每本3元的价格比实体杂志便宜了一点,一些活动的营销手段或许可以让每本杂志再便宜一点。app风格清新,体验舒适,想要作为睡前读物也不失为一种恰到好处的选择。除此之外,读者app似乎也在向阅读类app靠近、转型,这看起来似乎不失为一种占领市场的绝佳方式,但读者是否可以进一步做出自己的特色而有别于市面中常见的阅读咨询类app就很难说了。

    《读者》可谓是我童年、青年读物的冰山一角。现在想来,十多年前养成的阅读习惯不仅仅对中考对高考产生过绝不是负面的影响。在后来很多年,阅读习惯在包括社团活动、待人接物、言谈举止等很多方面都让我受益匪浅。一月份已近尾声,每月5本书的目标还差小小一截,希望自己可以努力将阅读习惯坚持下去,永远做名副其实的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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