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不想这么早去看这部电影的,但是这两天刷朋友圈,这部电影已经刷爆了,获得了广泛的热议,于是今天下午便带着老婆去看了。
朋友圈目前主要是有两种声音,一种是来自于我的学医的朋友们;另一种就是非学医的朋友。
学医的那群人观点主要集中在“不要把矛头指向原研厂家,没有他们,就没有模仿的机会。正是这些钻研基础科学的生物学家,以及推动新药问世的研发人员数十年如一日的坚守,才让拯救生命的创新药物成为可能。在这里,我们向他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非学医的观点主要是:“为像勇哥那样的普通人物致敬。生命无常,个体如此渺小,重大疾病下,我们能够做的有限”。
其实这两种观点都没有对错之分,不同的人站的角度不同而已。在此,我想说的是,在这样一个社会下,每个人都理应有权利好好活下去,而研发一种救命药物却没那么简单,印度能够仿制出来也和他们的国情有关。那问题来了,中国那么多制药厂,为什么中国不去仿制呢?
其实原因主要是,一种创新药物上市后,国际上有个普遍公认的保护产权的共识,那就是有一定时间的专利期,在这个专利期之内,不允许其他药厂模仿并销售。作为原发创新药物,需要有几千几万名,长达数十年的原发人员的共同努力,花费的金钱也是不计其数,有时候还不一定能成功。药厂为了保证能够正常经营下去,刚上市新药的前几年内,药品的销售费用一定是不菲的,这是对其研发的奖励,也是一种激励。如无这种保护和激励,你可以想象,其他药厂一哄而上,抢夺并抄袭这个创新药并且低价销售,势必会造成今后没有药厂愿意花时间精力去尝试努力新的创新药,因为大家都等着别人吃第一口螃蟹,等别人好不容易花了巨大资产成功了,自己再去模仿,即省时又省力,何乐而不为?这当然是个恶性的循环,长久下去,老百姓将便无好药可用。
为了鼓励创新,药价势必会拔高,这是无法改变的现实。因为市场不是做慈善,这点上,很多人都把矛头值错了方向,电影也不是为了指责诺华药企,很可惜,大部分不明真相的观众看完电影误解了电影导演的原意。
当然,国家和政府也要有所作为,这关乎情与法的抉择,必须要有相应法律法规要规范这种贩药行为。政府可以调控药品市场,但也不能干预市场,这是个矛盾,目前暂时是无解的。
电影看完了,无需太过吐槽。电影的拍摄手法的确非常感人,这种技巧当然也很取巧,回避了一些政府应该负的责任,将拯救世界的责任赋予了一个被妻子抛弃的普通老百姓头上。但感动之余,我们还是要清醒的看到,还是有很多人在这一生会遭遇肿瘤(不止是白血病这一种),还有乳腺癌,肺癌,胃癌,肝癌,淋巴瘤,肠癌。。。太多太多的肿瘤的靶向治疗都是自费的,甚至比格列宁更贵,数以万计的病人也是没办法用上这些进口的靶向药的。谁来拯救这些病人,是更多的像勇哥那样舍己为人的个人英雄吗?还是为民造福的良心药厂和开发科研人员?还是应该负起责任为民谋福利的政府?
电影的结局似乎有意迎合国家的医保政策,当然为了过审,这是必要的点缀之笔。但我们要面临的现实还是很严酷,在这点,我们要正视它,而不是回避。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