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在《文学回忆录》中曾强调小说的趣味性,他自己也始终贯彻了这一点,无论在他的小说中或文学评论中。
许多人知晓毛姆,是通过《月亮与六便士》中那句被文青滥用甚广的话,至于他的作品却未必读过。以前我也是其中一位,直到现在读的也不多。
毛姆自称二流的作家,这虽是一句自谦的话,却也不无道理。他的作品没有宏大的叙事,多关注日常琐事,也许许多伟大的作品也是从家长里短中发掘那些伟大的情感,然而毛姆并不在乎伟大,他的有些作品你根本不用枉费心机去挖掘所谓的伟大,用主播的话来说,他或许只是有些八卦。
说到这里,主播提到一个观点,他认为最伟大的作家和作品,关注的是人类永恒的问题;二流作家并非不伟大,他们拿笔记录时代。这让我想起最近看到的一篇文章——也可能是短视频,上年纪脑子不够使了——提到历史记录的问题,如果当下没人记录,而留待后人去写当下的故事,那必然会带来许多隔阂和偏差。大概意思就是这样吧。
毛姆一开始就没打算写伟大的作品,是时光选择了他的作品,使其成为经典,这也算是一种歪打正着,跟那些发宏愿写不朽作品的人相映成趣。我读过一本散文,作者在后记里写到,自己在写作上的野心不过是能留下十几万字而已。我从没见过那么干净的文字,那么干净的灵魂,他热爱写作,热爱自然,所留下的文字极其有限,或许不如某些作家一年的输出——那些日更几千上万字的网络写手暂不计入——但时光会证明,谁才是真正的作家。
这又有些矫情了,本文的主人公毛姆要是看了少不得又要毒舌一番。写到这里本该模拟他的语气来一段,然而实在学不来,只好写下这段废话替代。那毕竟是毛姆啊,他的人生阅历,随便截取一段都能写成宏大的叙事,他不过萃取其中最琐碎最有趣的小事跟大家分享,顺便让自己赚得盆满钵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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