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万字的一部长篇小说,如果作者不是老舍的话,我肯定是不愿意看的。
老舍的文章除了很久之前在课本上学过的几篇散文,基本就没有看过他的小说了。或者看过也忘记了,没留下多大的印象。高中那几年看了挺多的小说的,名著或者网文,古代或者现代,外国或者中国,囫囵吞枣的一本接一本的看。大概都看了些什么现在都不记得了,只记得当时拿课本挡住小说在课堂偷看你的情形。
这篇小说一开始看的感觉是太细致了。对环境的介绍,对人物神态和心理的描写,简直是巨细无遗,文中的冲突也是平淡如水不徐不缓地平凡叙述,这对看惯网文的我来说真的有点急躁。
耐着性子看到差不多三分之一的地方,才慢慢看出一点这篇文章下面隐藏的东西。故事讲得很平淡,但人物的性格特点渐渐丰满起来,各自显出鲜明的特色。细致入微的描写中那个时代的样子就渐渐在眼前清晰起来了,小人物的在战乱年代的各种苦难和麻木,悲哀与不由自主,觉醒与本性之中的善良,都看得让人很感慨。
看完这本书最大的感想是: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战争无论正义与否,它给身处其中的人带来的都是苦难和血泪。它让人类社会抛弃文明,倒退到弱肉强食的动物时代,每日活着的目的只为果腹。所有在太平年月受到的文明教育在战争中快速的被现实摧毁崩溃,在物质方面变得贫乏的同时,精神也遭受巨大的重创陷入迷惘与苦痛的境地,整个文化在残暴和血腥面前被弃如敝履。
这本书里最喜欢的一句话是:读书人是长了腿儿的礼义廉耻,是圣人的门徒。在如今这个物欲横流一切向钱看的时代,多少读书人的节操碎了一地,骨头轻得没有二两重,所以突然看到这句话,真是不胜唏嘘。
这本书的文风虽然细致而琐碎,但真的读下去了以后却并不会烦,因为看的时候代入感会比较强,情绪都在书里面,所以后半部分看得很快,几乎超出自己的预期。而且文里有些地方很幽默,尤其是对几个反派人物的描写,会看得忍不住会心一笑。
后面大约四分之一的地方便开始觉得写得有点急了,不够前文的舒缓细致,有那么一点儿赶进度的意思。最后的结尾觉得有些仓促了,大家苦了八年,好不容易赶上胜利,好歹也多讲一点幸福的时候啊。
有空去翻翻老舍其他的书。只要不这么长,就还是挺愿意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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