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六岁那年,我在律师事务所实习(还没有考取律师证),也协助律师代理一些简单的案件,经常把卷宗带回家,我和她爸爸交流案件的时候,她有时也会不时地插嘴,问出来的问题往往让我们吃惊,似乎她听明白了案情。
有一次,我带她一起到打印社打印代理词,打字员把材料交给我,一共六页,我就一页一页地翻看,发现了几处错误,就让她修改了。她改得很快,当我准备让她把定稿的材料全部打印时,在旁边翻看材料的女儿忽然说:“妈妈,您再重新看看,我发现原告和被告写反了。“
我不屑地看看她自信的小脸,心想,小小年纪,还有那么多字不认识呢!这么大的口气?就随口说道:”我都检查了,怎么可能错呢?“正好她爸爸也陪我们一起来的,我就让他先看,他看后说,确实错了,把”被告“打字成了”原告“,因为他知道我代理的是被告,我们俩探讨过案情。
我连忙跳起来,仔细查看,确实错了!因为我只是考虑案情和法律关系,核对的时候,就把主体给忽视了,是六岁的女儿帮我核查出来,我赶紧把她抱起来,亲了又亲,夸奖她这么厉害!竟然看懂了,并能挑出错误!
女儿也扬着小脸,特别自豪!还嫌弃我说:”你是被告的代理人,上面却写着是原告的代理人,那你到底替谁说话呀?“我连忙道歉说:”妈妈太马虎了,以后一定要象女儿一样认真!”同时,又夸奖她说,长大后,你要是当上了律师,肯定是非常厉害的大律师……
旁边的打字员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她一直问:“这小姑娘今年几岁了?上学了吗?”我告诉她,女儿上幼儿班,但是她从三岁起就识字了,现在能囫囵半片地阅读自己的小人书。她特别惊奇,包括我和她爸爸也很惊奇,真的不能把她当作小孩子了。
打字员一边装订材料,一边逗女儿,“小姑娘,你总是说代理人代理的,那你知道什么是代理人吗?”女儿的解答让我们一下子震惊了!“代理人就是帮别人打官司的人。”她就开始举例,“如果有人欠你的钱不还,你要打官司,就请我妈妈,我妈妈就是代理人。”
女儿的回答,让我们所有在场的人快要惊奇掉了下巴。打字员赶紧说:“小姑娘,我可没有钱借出去,要是真有人不还钱,就一定找你妈妈代理!”然后不停地夸奖她。
代理人,就是帮别人打官司的人,成了六岁女儿独特的解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