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人是不吃蟹,当然也不会买蟹。
所以看到张五常的《咸水草与淡水蟹》文章,他说竞争条件下,买家一律欺骗和一律不骗有共同的效果,顿时来了兴趣。
就问了一个上海本地的同事。她说买大闸蟹的时候都是把绳子的重量算进去的,也就是大家认为这个重量算入螃蟹总价当中是合理的。我又问她,这个绳子是要占到10%,这还是往宽里说。她说至少是20%都有过。
查了一下资料,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对海(水)产品的称重以及产品包装如何计重的规定:称重范围小于等于2.5千克的海(水)产品,偏差不得高于5克。同时,经营者不得将包装的重量计入商品的重量。
也就是说,卖螃蟹的摊贩都是违规的。但却没有人去告,只有买到死螃蟹的时候才会有争议。
去饭店吃饭的时候,蟹都是从水缸里直接捞出来,水淋淋的,应该跟菜市场差不多,但价格却远高于菜市场,大家也没意见。
或许,白绳子绑住的螃蟹就要是打上质优的标签,给质量做了背书。捆住的螃蟹不能乱跑,保持鲜活,毕竟吃蟹新鲜才是第一位的。
不然,为什么挑个白菜还要掰掉菜叶子,买螃蟹就只看个头。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传统中国金银没有用来铸币,而是称重。《红楼梦》里自备的夹剪、戥子,都是用来称重的,就像螃蟹一样,这绳子算是火耗吧,也就是国家向平民征收的另类的铸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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