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考评机制,让每一个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民主党派、群团组织,国有企业,甚至律师事务所、民营企业等,都想法设法出台规范性文件、发通知、搞活动,视察座谈、调研报告、论文,等等,每一个都与考评挂钩……还层层加码。所以,不得想办法弄点事么。
以往比较清闲的部门也闲不了了,变着法搞活动,搞执法,搞处罚,美其名曰让他们“动起来”,有危机感。
一个行政机关,一年没有行政处罚,没有联合大检查,没有知识竞赛、征文、考试、视察,没有友好支部,年终没得加分项,没有创新,总结都不好写。
就像刚成立的农村执法支队、大队,你说,不去罚秸秆焚烧,不去罚田间的老农抽烟,你说,它成立的合法性、必要性在哪里?
刚刚开始的时候,谁先成立农村执法队伍,这本身就是个创新,这可是加分项啊!然后这事进入领导视野之后,就会也加入考评项,“已经组建”的+1分,“组织健全”+1分,“经费保障”+1分,“办理案件”一件+1分……你说,这每一分都太来之不易了,都太重要了,都与领导的考评、晋升有关,你说需不需要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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