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聊一下本剧中我特别喜欢的三个故事~
01
律所高级合伙人的女儿和她老公被起诉赔偿120万美元,因为是他们没有及时维修用来界定他们家范围的电缆线,导致有人在他们家门口摔倒。而没有及时维修的原因是,那天正好是安息日,她老公是犹太人,他们不能在安息日做任何工作相关的事情、体力活,甚至使用电话。
所幸,调查的结果显示,电缆线是人为原因损坏,摔倒的女子和负责他们家片区的保安自导自演了一出戏,特意挑了这么一个特殊的日子,让这样一个看似意外的事故毫不意外的发生。
可不可以这样理解:在个人权利有充分保障的前提下,谁都可能是受害者,同样,谁都可能成为加害者。
02
剧中的毕夏普既是一位成功的商人,也是芝加哥地区有名的大毒枭,打着法律的擦边球,黑白两道都有他的生意。
他的妻子决定跟他离婚,为了财产利益的最大化,不惜以孩子的监护权和探视权做威胁。而实际上,除了毕夏普与其他女人有染,妻子也有了外遇。
然后,在律师调解、双方协商不成后的第二天,妻子意外死亡,律师指责是毕夏普杀害了她,因为要夺得孩子的抚养权。
毕夏普的儿子迪伦,他八岁时的生日聚会,班里没有任何一个小朋友前来参加,大家都早早被父母告诫不可以与他玩。
面对这样的场景,作为父亲的毕夏普不无伤感地告诉律师,即便是自己的原因,导致没有任何小孩愿意与迪伦玩,他依然觉得自己是他的大英雄,而在别人眼中,他只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
父母和孩子,除了血缘关系,发自本能的爱,也是连接彼此的另一种介质。人性真是缥缈到不可捉摸,没有绝对的善与恶。对于父母来说,别人眼中的“坏人”,并不意味着就不能当一个称职的“好爸爸”;而对于孩子来说,即便你是别人眼中的“坏人”,你也依然是我敬爱的父亲。
所以,所谓的人性,是多么地经不起考验。
03
艾丽西亚的一位客户,是某家网络公司的高级技术人员,同时有18起官司在身,某天走在路上时当街被人杀害。
艾丽西亚在配合调查的时候告诉警察,他非常爱打官司,“他的狗乱叫”都能成为他起诉别人的理由。当艾丽西亚告诉他不能起诉电话公司的时候,他说这是美国,想告谁就可以告谁。而剧中表现他与别人起冲突的画面也非常有趣,通常都是直接字面意义上的互撕,直接上手而非口头层面。
他的怪异行为还包括,随身携带音响,并且在谈话时候重复播放巴赫的某一首曲子,在艾丽西亚不以为然地问他是否被中情局监听时,他说没有妄想的人真幸福。
他其实早已预料到自己的结局。有一天会在太平间被别人认领尸体。
当艾丽西亚问他为什么要到处树敌的时候,他回答是因为艾丽西亚,为了可以随时与艾丽西亚见面,所以才要不断起诉别人。
出人意料又匪夷所思的剧情走势,40分钟的时间只够将这样一件好故事说个大概,如果时间延长到2小时,丰富人物,扩充细节,这不就又是一部好电影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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