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诗词锵锵》就“格律诗一定要避免重复字吗”进行讨论,鉴于这一话题的复杂和工作时间关系,讨论为期两天。
请各位诗友结合自己创作的格律诗(包括绝句、律诗),或者结合古人的作品,就这个话题进行交流和探讨。
注:所有标题标注了〈無絃詩會〉字样文章,获得打赏均作为诗会发展之用。
心随流水
重阳午间游园
园圃青青岸菊黄,芙蓉粲粲桂花香。
秋风似有春风意,不教异乡思故乡。
格律诗一定要避免重复字吗?这个问题今人论述很多,前人之作也都在那,无须赘述。就用这首七绝代表我的回答吧。
雨林湖泊
查阅资料了解到,唐代格律诗已明确了同字相犯的问题,即一首诗中,应尽量避免文字上的重复。只是,格律诗的“避同”,不包括修辞意义上的文字重复。修辞性重复有三类:叠词、顶针、复辞。叠词如“无边落木萧萧下”。顶针如元稹“寥落古行宫,宫花寂寞红”,赵嘏的“月光如水水如天”。
复辞这种修辞格中重复的字、词不是相连的,而是被其他字隔开来。它可以在同句中,也可以在不同句中,分句内重复和句外重复。如“舍南舍北皆春水”——杜甫,“一枕新凉一扇风”——刘翰,“一花一柳一鱼矶,一抹斜阳一鸟飞”——何佩玉等等。但同一句中二、四或四、六的字不能重复,这基于格律平仄二四六分明的原则。
帆影
我认为,格律诗是最精炼的文学体裁。要在几十个字内表达清楚作者的意图,一般情况下,除了比如叠词、顶针等有规律的修辞性重复用字以外,要尽量避免重字的出现。非常清楚地记得2016年12月26日我学写的第一首格律诗,不妨初稿展示一下我当初重复用字的囧态,让诗友们一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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