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日乘飞机到的上海,因为接下来两天,我在上海要讲授两天的笔迹学课程。因为最近睡眠不好,欠觉,昨天到达上海后早早地就睡下了,以至于凌晨二点半就醒了,醒了打开手机,发现一是钉钉群有消息,说是孩子的妈妈已将其作业传给老师了,二是大学同学群有消息,打开一看是说常文昌老师去世了,在上海。
我在兰州大学中文系上学的四年里,与老师的交往交流并不算多,真正有些交流的大概就只有常文昌老师了。因此,我决定这个时候就起床,写一篇悼念常文昌老师的文章。
常文昌老师是我们的现代文学史老师。在西北的兰州,他是属于身材比较精瘦的,而且个子不高,初看以为是南方人,其实常老师是道地的甘肃人。常老师是研究臧克家的专家,他还给我们上过现代诗选修课。
有一天,我将自己写的诗歌的小册子递给了常老师,当时还有些腼腆呢,我还记得那时的感觉。没想到有一天上课时,常老师将我的一首诗和另一位同学邰朝霞的一首诗念给了大家。前些日子,同学们在班级群里还谈到了这情事,还温习了一下我的那首《乡村姑娘》。
这件事对我的鼓励还是挺大的。《乡村姑娘》后来不仅在兰州大学广播里进行了播放,又刊印在兰州大学中文系的文学刊物《菩提》上。这样的鼓励让我写诗的兴趣更加浓厚了,意志也非常坚定。常老师认为我写诗的基础非常扎实,因为我是从传统诗开始写起的。尽管后来我完全转向了现代派诗歌的写作。
其实,在那个年代里(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写诗是件尴尬的事儿。朦胧诗的热潮已过,先锋诗不再是时代的宠儿。我写现代诗非常寂寞,因为很少有人能读懂。但常老师成为了我的伯乐与知音。首届中文系《菩提》文学奖评比,我的诗集《唱情歌的少年和抽雪茄的男人》获得了一等奖。我想,常老师是中文系唯一研究现代诗的,这个奖的评选自然与他有关。后来,我的毕业论文也是选的常老师为指导老师,题目是《传统与现代派》,我的这个论文也被评为优秀毕业论文。
毕业后,我与常老师还保持着交往。其实说是交往,主要是我会将自己新近创作的诗歌寄给常老师。而常老师则回复我,每收到我的新作,他都会朗诵给妻女听。这让当时还在重庆的深山里工作的我有了些温暖,有了些慰藉。常老师还这样鼓励我,他说我是兰州大学百年历史上“最有诗才者”。这样说,我自然是心里没底的,因为我对别人是不知道的。但我对自己的创作还是产生了些憧憬,我想成为一名大诗人。
于是,在上个世纪九十代,孔雀东南飞,知识分子下海忙着创业赚钱的时候,我选择了考研究生。我们在上大学时,常老师还是讲师,后来据说成为了副教授。因为我想考研究生,常老师就告诉我,我会招自己的第一届研究生,因为资历还不够,他将与吴小美教授联合招生,方向就是诗歌学研究。因此,我便下定了决心报考吴小美教授与常文昌副教授的研究生。常老师提醒我,你要好好背书,因为与你竞争的都是女同学,她们都是非常能背书的。那一年,我的研究生考了388分,录取分数线是315分。据说我也创造了兰州大学文科考研历史上的最高分了。但是,我的内心是非常不安定的,因为我的英语只考了45分,离英语分数线还差5分。我等待着命运的判决。后来,据说吴小美老师和常文昌老师专门到甘肃省教委给我要来了一个特招名额。但后来又据说这个特招名额被挪用了,中文系为此与校领导还吵了一架。但我知道,我的研究生没戏了。
常老师说我可以试试其他学校,因为这个分数很好。我无动于衷。因为我考的就是常老师的研究生啊。
再后来,常老师积极帮助我出版我的诗集,并且我的诗集《抽雪茄的男人》还真的列入了兰州大学出版社1996年的出版计划。为此,常老师还为我写作了序言。但出版诗集需要作者出资。那时的我没有这笔巨资(至少5000元,当时我的月工资为100元)。
1996年,我的父亲去世了,作为长子,我为家庭计,决定不再写诗。自此,我就没有再与常老师联系。
今天,获悉常老师去世的消息,有所触动。常老师的生年与我父亲同年,都是1947年,我的父亲只活了50岁,常老师74岁,不算高寿,也许是诗人多忧吧。愿常老师在天国开心快乐。
常文昌老师百度百科:常文昌男,生于1947年5月,甘肃镇原人。曾任兰州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甘肃省当代文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理事,甘肃省作家协会理事。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完)
作者简介:居易,原名朱义,1992年毕业于兰州大学中文系,著名汉字笔迹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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