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天朔去世了,于是一个其实很早就已经结束的时代,又在我们的怅惘里被结束了一次。
一个属于“老炮儿”的时代。
一个现代文明的节律还没全面建立、草莽气还能找到趁虚而入之裂隙的时代。
一个“小鲜肉”还没有开疆拓土、“满脸横肉”也有机会建立自身美学的时代。
一个“社会”还没有被当成形容词、但其实很多人都生活得异常“社会”的时代。
那个时代还没有“人设”这个正在娱乐圈里变得无比重要的概念,那个时代公众人物的登堂入室都带着某种野蛮生长的偶然性,还没有公司、厂牌、设计团队或者选秀节目,在起点上就小心翼翼地为之把握方向、厘定行为准则的边疆。
所以,在被押上娱记的显微镜和舆论的审判桌之前,他们还有着一段随心所欲的机会,板寸头、纹花臂、背起吉他是歌手、捡起板砖是泼皮。
套用那个港片里耳熟能详的警察口头禅:你有权任性而为,但你任性而为的每一次结果,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再套用一个茨威格形容玛丽王后的金句:他那时候还太年轻,不知道每一粒摇头丸和每一场斗殴,都在暗中标好了刑期。
和很多人一样,他带着他的“呈堂证供”和“预支刑期”,在去世之前很久,就已经被标签化和符号化压缩至扁平,同时扮演着某种象征纹印,或者某种盖棺论定。
作为典型的亚文化产品,摇滚近似这个世界的边缘人们,基于对主流规则的不满情绪而强行为自己建立的一种共同体,所以,它常常会施以天然的反秩序想象,又常常会陷入形式主义和行为艺术的危机。
臧天朔是先行者,臧天朔很反秩序,臧天朔的反秩序很行为艺术,臧天朔不管懂不懂“亚文化”至少一直玩“亚社会”。
但是,他依然不怎么被作为中国摇滚的符号人物而提起:在乎逼格的人会说自己爱着魔岩三杰,不在乎逼格的人会说自己喜欢汪峰老师,没人会讲到他——尽管他出事之前好像一直跟庙堂文化关系融洽,出没在《同一首歌走进XXX》的各种现场,唱的则永远是那首烂大街的《朋友》。
也就是说,他参与开启了一段历史,一段在开启之后就主动遗漏或者丢弃了他的历史。
郑渊洁说:臧天朔给我的感觉是豪爽仗义、重情义。
豪爽仗义、重情义,这都不是很典型的道德词汇,它们,只是很典型的江湖词汇。
什么是江湖?善恶两分法好像从来在这个场域间丢失着存在价值。《艋舺》里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意义是三小,你爸只听说过义气,没听说过意义啦!
梁山好汉基本不在乎一个杀人越货的前科,李逵剁围观老百姓都剁出瘾了,可在江湖的秩序册里,他依然口碑不错——因为他从没背叛过自己的“哥哥”。
同理,在臧天朔这种大佬气和扛把子气十足的人眼里,吸毒嗑药打群架,都可以用一句“朋友评价我豪爽仗义”来彻底覆盖——只要是为了兄弟,就没所谓对错。
说到底,在大家都以混商界甚至混政界的方式混娱乐圈之前,他偏偏用混江湖的方式混过娱乐圈。
江湖有时候很让人神往,尤其是在一切都被规则变得无趣的当下。所以《老炮儿》那样的电影会让无数人喜爱也让无数人怅然。
但是,神往不代表“前往”,无趣杜绝了“无常”,《老炮儿》那样的电影,不是登场宣言,而是离场哀歌。
人类用了上千年时间好不容易进化到了用契约与法条保护自己的阶段,你让他们再返回“一言不合就拿刀”?
所以,很多人在感性的意义上哀叹“今日已无臧天朔”,却很少有人会希望自己身边都是臧天朔。
摇滚和江湖,都是意义模糊的词汇。它们共同构成了臧天朔的一生。
这就是臧天朔的故事,执拗的狠,粗粝的躁,有点凶顽,有点野蛮,有点愤懑,有点反叛,有才华却不曾妥当地经营和变现,有性情却不曾接受招安和收编,做过贡献却不被旁人当作贡献,做过恶行却不被自己当作恶行,在一个曾经孕生他的旧时代、和一个不会接纳他的新时代之间,稀里糊涂地、肆意纵情地、打打杀杀地、放浪形骸地错置和浪费了所有可以由他开启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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