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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随笔——集市情节

二月随笔——集市情节

作者: 鲜衣怒马少年人 | 来源:发表于2019-03-13 13:40 被阅读0次

    二月随笔——集市情节

    二月随笔——集市情节

    从小对集市有种情节,认为普天之下只有那里最热闹,记不清几岁时,父亲带我去赶平罗集,也记不清为什么集市上还有马戏团,白色的大帐篷里有人在里面飞。那时的集市很俗,会有脱衣女郎,大概少儿不宜,我只看了一眼飞人,就被急匆匆的带离开了。这份好奇心趋势我偶尔还会梦见当时的情节。

    若干年后,我行动自由后,就打听集市的下落,去是去了,也早已没有当年的盛况了。

    初中有一次去姑父的老家,江苏,我只记得他家叫刘家庄,是河南,山东,江苏交界的地方,那时正赶过年,听说三省交汇处有集市。我搜的一下从温暖的被窝里爬起来,吵闹着要去看看。那时逛集市并不需要什么交通工具,只需要把信赖的二条带上就足够了。

    二月随笔——集市情节

    大概有二三里的路程,就远远看到,一条路两旁全部都是小商小贩,他们大多都是本地农民,卖的商品都是自家产的,鸡蛋上一定糊着鸡粪,鸡的样子要么略显猥琐,要么就是气宇轩昂的。我那时总会想,为什么农家养出来的鸡长得和菜市场的鸡是两种气质,猥琐的鸡,过的都是苦日子,有时刨点野菜,有时吃点石子,有时能吃点主人的剩饭,总之吃的杂,身上的气也杂。偶尔有几只大公鸡出挑了,那就是山野里出来的大鸡物。剩下的多数鸡,不是脚趾有缺,就是脖子上的毛让其它鸡叨秃了,要多滑稽有多滑稽。而城里的鸡,长得跟流水线一样,没什么可看的。就是退了毛,在看,也没什么差别,没有那种乡野的人文气质。只觉得它就是块肉。

    集市中卖花布的,针头线脑的,绣花鞋垫的,可惜小时候兜比脸还干净。只好央求奶奶帮我买一个农村绣花的小香囊。那不是机器绣的,是村奶奶一针一线含着换两个钱的心思绣出来的,我只记得那是一只小老虎。橙黄的脑袋上面赫然一个王子。后来知道那种绣法是锁绣加平绣。

    地上堆的鞋垫,总让我心动,但是又舍不得把那么好看的花样踩在脚底下,想想乡野中人们对美好的向往也从一双双小鞋垫开始,备觉得温暖和感动。直至今天,对于手作的物品还是最能触动我的。

    突然想起上学时,班里一个叫狗哥的做的花裤衩,那是班里有服装课程,作为学生的贫穷,就拿花布床单改成衣服穿。狗哥的气质和他的花裤衩真是浑然一体。云南人身上的那种气息,深在骨子里,别的地方的人,学不来,要有那的地气,血脉才能传承出来的。

    集市延绵几公里。逛累了,还有茶铺可以坐下饮茶。那种茶我叫不出来是什么,说绿不绿,说黄不黄,对于走累的人,那就是甘泉,根本来不及品尝,且一饮而尽,回味起来,也竟然怎么也想不起味道。这大抵就是人在饥不择食的时候会只管东西的功效,而忘记其中的滋味。就譬如我们的人生,忙忙碌碌的工作,而忘了生活的滋味。把所有敏感的感官系统全部压倒,去做一个单调机械的重复。

    集市上,经常有卖各种各样的碗,碟,筷,坛,瓶。我喜欢坛子,小时候家里总会有七八个坛子,有的用来储水,有的用来腌菜。奶奶家是涪陵人,家里的咸菜必然多。尤其是那大咸菜疙瘩,年年都会腌上一坛。早中晚都会切上一盘,和其它菜放在一起,它成了顿顿少不了的家中必备,好像家人永远吃不厌似的。记忆最深刻的是,奶奶腌豆瓣酱,要让那一缸蚕豆瓣长出大白毛,要有半尺那么长,那样在和辣椒酱搅拌到一起继续发酵,小时候恶心的我几天吃不进饭,而如今,郫县豆瓣成了家中必备作料。人呢,一辈子对事物的认知要发生多少次,翻天覆地的变化,曾经吃不进的东西,如今也成了美味佳肴。曾经追求的东西也成了眼前的垃圾。彼时再也不是此时,不如好好珍惜当下的光景。

    今儿逛到望远的市场,看到卖坛子的地方,依然挪不动道。大坛子实在不会再用了,就看到这个小坛子,又黑又亮朴素极了,想想再过几天,山里的杏花开了,可以折几支山杏插进来。

    城市和大山的距离就近了。有时,我还把野山红豆插在家中,燃一炉香,香是崖柏,点上之后有清冷之味。对于器皿的热爱仿佛永不停息,尤其是粗瓷,粗器,看着那样的无距离感。充满了荒野的野性难驯的味道。而细致的精致的东西,总会让人有着疏离感,大概就是我本一介草莽,身上自带着野气。

    这么多年靠精神活着的,靠坛坛罐罐、花花草草活着,靠日常这些琐碎、动人的温暖活着。买一个可心的坛子,要比逛商场更有感觉。

    就如我去越南的小街摊,对于手工草编的火热,恨不得通通抱回家。那种人心,那种人气,那种人魂,是工业流水线无法复制出来的。

    时感生活乏味无趣,我也会去山里,找个孤坟对坐,山里面的坟可真会找地方,福气可比我大多了,一个人占山为王,俯视着山河大地,观察着一花一木,却寂静不动,任风吹,任我坐,总之从来没理过我。时而觉得它不能动,是个大败笔,我感慨完了,便转身可以继续拥抱繁华,而它不行,要继续享受无尽的孤寂,人世间没有比好好活着更重要的事情了。活着,往前走着,那就是最美的人世间。可以看不同山谷的景色。孤坟如此对我诉说着。

    庄子的:独与天地精神往来,可以枕着骷髅了解它的过往,而我走入大山,聆听它的千年史诗。人与人的气息,是无论隔着千山万水也可以彼此嗅到,孤独的灵魂总会找到孤独的灵魂,在狂野中相遇的惊鸿,如山花烂漫席卷而来。无论它是前世的前世,还是今生的今生,不言不语便可以相认。

    哪怕它已化为泥土,成了器皿,你也能遇见它,化为孤草,化为野花,我都会带它回家,在续前生的缘分。因为我们似曾相识,灵魂的血脉是一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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