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九、十三章思维导图:

1.核心筒内往往设有电梯厅、电梯间、楼梯间。
服务空间如洗手间、开水间、垃圾间、服务台等也往往“退让”到核心筒内。
相关的设备空间,如水箱、强弱电配电房、小型空调机房以及水、电、暖通的各种管道井也多数设在核心筒内。
核心筒往往由于是服务空间而设在综合楼朝向、景观、采光、通风等方面的最不利区域,并高度集中。
2.根据核心筒在高层标准层中的位置关系可分为以下六种形式,如下图:
(1)中心筒式:简体位于平面的中心,围绕其四周为使用部分,使用部分占有最佳位置,采光、视线良好,交通路线短捷,筒体与平面的几何中心位置一致,有利于高层建筑的结构布置,是高层办公建筑采用最多的一种平面形式。
(2)单侧筒式:筒体位于建筑的一侧,使用空间进深较大,可布置大空间景观办公室。交通偏于一侧,路线较长、结构偏心较大。
(3)双侧筒式:筒体位于建筑的两端,使用空间较大,可布置大空间景观式办公室。底层大厅通透、宽敞,交通位于两端,分布均匀,路线短捷,可分区组织不同使用者的交通。
(4)中长筒式:筒体纵贯建筑的中部,两边可布置较大空间的办公室,交通路线短捷,便于分组布置电梯。结构均衡规整,水平刚度大。
(5)外筒式:核心筒体布置在建筑的外部,用通道与建筑相连,特别有利于创造大面积、完整、开敞的办公空间。通常作为大公司的办公楼,独家使用,不利于出租型的多用户办公。为保证各使用部分满足疏散距离的要求,面积大的建筑需在多处设置疏散楼梯。
(6)中偏筒式:筒体位于建筑中部,紧靠外墙面,这种做法通常用于平面比较扁长的建筑,交通路线均匀、短捷(图5-7.6)。

3.高层特别是超高层综合办公楼的核心筒往往因层次组群之间的功能单元不同,或由于电梯分组或结构需要而在垂直方向有所变化。
(1)框剪转换:核心筒在某些楼层为框架体系,而在某些楼层则为剪力墙体系。
(2)平面变形:随着楼层升高和标准平面的缩小,其所需的服务设施面积减少,因此上部核心筒小于下部核心筒。有时在同一栋楼,这样的核心筒变体有多次,也便于立面收分处理,是超高层建筑中常用的办法。
4.所有服务设施均在核心筒内的情况下,办公楼的核心筒面积一般应控制在20% - 30%之间。
5.超过一定的层数应进行分区,以提高效率,节省电梯数量与井道;分区一般按每15层左右作为一区,低区层数可稍多,高区宜少些。通常每个分区由一到数台电梯组成,每个分区的电梯自成一组,互相连成一排布置,每排不超过四台。

6.对于超高层电梯分区,要点是将建筑高度上分为2- 3个区域,称为低区、中区、高区,在区域交接处设转换电梯的空中大堂。

7.消防楼梯必须有消防前室:消防楼梯梯段最小净宽应满足规范要求,一般来说办公建筑不小于1.2m,梯段净高一般要求不小于2m。

8.各类体系的典型平面、立面及其比较适合的建筑功能、高度、高宽比等详见表9-1

9. 各类体系的平面组成、特点及其适用范围、适用建筑功能详见表9-2。

10.整体抗侧力结构必须体系明确、传力直接,抗侧力结构一般由框架、剪力墙、筒体、支撑等组成,它们宜尽量贯通连续,若它们沿竖向要有变化,则变化要缓慢均匀。
11.扁梁框架、宽扁梁框架在高层建筑结构中的合理应用,能有效地提高建筑空间和使用标准,降低建筑层高,改善结构的延性,具有明显的综合技术经济效益。
12.建筑功能如平面布置、竖向交通、人流、车流、货流交通、停车、通风采光、消防、室内空间的划分、室内装修、立面处理及维修等,都直接与结构楼屋盖梁格布置、柱网布置、筒体布置、剪力墙布置、支撑布置及其断面尺寸密切相关。
13.梁格布置时取梁中距离3- 4m 为宜。
14.筒体稀柱框架结构的布置设计:
周边框架的布置宜尽量与筒体的周边轴线对齐,以利楼面连梁的连接嵌固和发挥作用,周边框架柱距一般可取8-10m,框架柱与筒体壁厚中心的距离一般可取8-12m。
15.环形消防车辆的拐弯半径为9m,有大型消防车辆的城市要考虑为12m。
16.高层建筑设计时,如遇建筑物总长度超过220m,或建筑物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时,在中间部位应考虑设有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当高层建筑设计成内天井式时,内天井的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同样要设有进入天井的消防车道。
17.高层建筑的主体底部要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的1/4不布置高度大于5m,进深大于4m的裙房。

18.防火间距:高层-高层:13米,高层-裙房:9米;裙房-裙房:6米

19.消防控制室作为整个高层建筑的消防中心,在设计中应放在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位置明显并有直通室外的出口。
20.在防火设计时一般都要考虑两个安全疏散出口,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m。


21.防烟楼梯间是指从走道进入前室或阳台、凹廊,再进入的楼梯间,因而烟火不易直接进人楼梯间,这种楼梯间既能防烟,又能防火。


22.楼梯间内应设有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23.消防电梯要设前室,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当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时,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0㎡。
24.消防电梯设置的数量为,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时设一台,大于1500㎡但不大于4500m2时,设两台,大于4500㎡应设三台。
25.合理设置避难层或避难区。超高层建筑人员高度集中,疏散极为困难,设置避难层是确保人员安全疏散,迅速逃离着火层的安全场所。
26.避难层的净面积应该满足设计避难人员避难的要求,按5人/㎡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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