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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苏格拉底之关于法律

回忆苏格拉底之关于法律

作者: gooddaytoyou | 来源:发表于2021-09-23 23:02 被阅读0次

    阿尔西比亚底斯,据说他在二十岁以前,就曾和他的监护人兼国家元首伯里克利(Pericles)就律法问题作过如下的谈话。

    他说:“伯里克利,请你教教我,什么是律法好吗?”

    伯里克利回答道:“当然了。”

    阿尔西比亚底斯回应说:“那么,我以众神的名义请你指教我,尽管我听说有些人由于尊奉律法而得到赞扬,但是,我认为,只有他们懂得什么是法律,才有资格接受这样的称赞。”

    “但是,阿尔西比亚底斯,你所要求的事情并不难做到,”伯里克利回答说,“律法就是,所有人通过会议同意、颁布,宣布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

    “那么,律法支持哪一种行为呢?是好的,还是坏的?”

    伯里克利回答道:“当然是好的行为,我的孩子,绝不是坏的事。”

    “但是,如果像寡头政治那样的情况,是少数人参会,并颁布律令,规定什么可以做,那这又算什么呢?”

    伯里克利回答说:“国家统治权力在经过必要的思量之后,颁发的条律,规定人们做什么是合适的,都是律法。”

    “那么,如果一个掌握国家政权的僭主,规定了人民的行为,这是不是也是律法呢?”

    “即使这件事由是一个掌权的僭主所规定的,”伯里克利回答道,“那也叫作律法。”

    阿尔西比亚底斯又问道:“那么,伯里克利,暴力和不法组成了什么呢?如果强势者违背弱势者的意愿逼迫他们去做看似有益的事,而不是用说服的方式,这是不是暴力和违法呢?”

    伯里克利回答道:“我看是这样的。”

    “那么,一个僭主不经过民众的同意,违背他们自己的判断,颁布条例让他们做是否也是不法呢?”

    伯里克利说:“我看是这样,我收回我说的那个断言,僭主未经过说服给民众颁布的条例并不是律法。”

    “这种少数人通过自己的权力控制,未经大多数人同意颁布的行为措施,我们是不是应该称其为强制行为?”

    伯里克利回答说:“任何一件事,只要是一个人强迫另一个人做,而不是说服那个人,不管颁布的条例是否明确写下,在我看来,都是强制行为,而不是律法。”

    “那么,如果全体民众的权力超过了富有的阶级,未经后者的同意而颁布条例,这是强制行为还是律法?”

    “当然是的,阿尔西比亚底斯,”伯里克利说,“我们像你这么大时,也擅长对此问题的争论,也会像你现在这样,关注并热衷于思考这类问题。”

    阿尔西比亚底斯说道:“伯里克利,要是我能够在你最擅长处理此类问题时,和你交往,那该多好啊!”

    摘自《回忆苏格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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