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文友是否经常有这样的体验:明明自己的注意力不在写作上,却偏偏在一个不经意的瞬间,脑海中灵光乍现——也许是一句话、一个题目,甚至关于某篇文章的一些独特想法,只是在心中轻吟,就已经觉得妙极。而很多全身心扑到写作上的时间,往往比不上这短短一瞬所带来的收获。
灵感是一种可遇不可求的写作素材。有很多次,当我走在路上,正为脑海中一个绝妙的灵感而忘乎所以时,却无法料想这之后短短的时间里,即使我再怎么捶胸顿足,冥思苦想,那使自己惊叹连连的词句、想法仍然无法回归。也许机缘巧合之下,我拥有了当时相似的心境,继而回忆起灵感的痕迹,但与之前相比,样貌终究还是变了。可更多时候,那一闪而逝的灵感是不留痕迹的,忘了便是忘了,连遗憾都描摹不清。
经过多次追悔莫及的“遗忘事故”,我终于学聪明了。当脑海中涌现出一些难以名状的灵感时,我会马上把它们记录在记事本或者手机的备忘录上面——当然,里面的内容很可能不会那么详尽,有时仅仅记下几个看起来毫无关联的关键词;有时是一个玄之又玄的句子;有时是一个奇特无比的文章标题……尽管大部分是不讲逻辑的,但因为是自己的东西,很容易一点连一点,最终形成一个围绕着灵感而叫绝的作品。
记录灵感这件事听起来简单至极,好像只适用于那些记忆力一般的人。而对于记忆力超常的人,“记录”这一动作好像有些多余……
德国心理学家艾宾浩斯经过实验,绘制出著名的“艾宾浩斯遗忘曲线”。他的研究表明:人的记忆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呈现出一种遗忘规律,而这种规律对那些记忆力超常的人仍然适用,只不过他们遗忘的速度没有一般水平快罢了。可见,对于写作者而言,记录灵感是很必要的——毕竟,有东西可写的时候,写作者才不至于发慌。
在我看来,写作者应该对自己获得的灵感保持一种敬畏之心。很多时候,我们觉得别人不能理解自己的思想,其实自己也描述不清那具体是什么。灵感像一团若隐若现的云雾,当人记下它的美时,它才不会跟随时间的脚步而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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