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项,减刑案件的审理,应当由执行机关承担罪犯符合减刑条件的证明责任,罪犯不承担相关证明责任,A错误。
B项,减刑案件的审理,法院可以采取书面审理方式和开庭审理方式。对于具有“重大功关,破格减刑,不同意见,职务黑金”情形的,应当开庭审理。具体来说包括:(1)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提请减刑的;(2)提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或者减刑幅度不符合一般规定的;(3)被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系职务犯罪罪犯,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犯或者金融诈骗罪犯的;(4)社会影响重大或者社会关注度高的;(5)公示期间收到不同意见的;(6)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的。本题中,张三因抢劫罪被判刑,但从题目中没有发现张三符合上述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因此法院对张三的减刑案件,既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书面审理。B正确。
C项,减刑案件,要么由中级法院裁定(被判处有期、拘役、管制罪犯的减刑),要么由高级法院裁定(被判处死缓、无期罪犯的减刑),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而独任审理只可能出现于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或者速裁程序的情况,因此C错误。
D项,减刑审理中,应当通知检察院、执行机关和罪犯出庭,证人、鉴定人等其他人员不属于应当通知到庭的对象。是故,D项说应当通知证人出庭是错误的。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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