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燃气表问题及不合理补费要求的申诉
尊敬的燃气公司相关负责人
您好!我要向您反映近期我在与贵公司业务往来中遭遇的一系列不合理情况,恳请您能予以重视并妥善解决。
我母亲今年已85岁高龄,独自居住在建国路我的房子里。但由于她患有冠心病,为了方便照顾,大多时间住在我妹妹家。去年10月下旬,贵公司对建国路燃气管道进行统一改造,我家燃气管道从室内移至楼外再经窗户接入厨房。当时施工人员明确表示我家燃气表未达换新表标准,仍可继续使用,仅要求我们更换燃灶具,我们也积极配合,按要求购置了新灶。
今年1月中旬,贵公司打电话告知要对我家燃气用具进行检测。因母亲当时在妹妹家,我特地赶回建国路开门配合。检测人员称燃气表卡顿损坏,需换新表。考虑家中无人,我便让他们确定换表时间后提前通知我。1月21日,燃气公司工人通知我回家换表,随后顺利更换了新表,并告知我将旧表和气卡拿到文化路气站倒气,还提醒我关注燃气码即可网上买气。
然而,当我前往文化路气站办理相关业务时,工作人员却以旧表损坏为由,要求我按照所谓“霸王条款”补缴燃气费用。我当场表示无法接受,并与他们理论责任归属问题。我认为,燃气表作为贵公司安装在用户家中用于计量的设备,贵公司理应承担定期维护的责任。此次燃气表出现卡顿损坏情况,是贵公司维护工作不到位所致,不应将过错责任转嫁到用户身上,让用户为此买单。
春节将至,我母亲也打算回到自己家中过年。在这阖家团圆的重要时刻,如果因燃气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燃气,连基本的生活需求都无法满足,实在令人难以接受。况且春节期间家中还有亲戚往来,燃气供应必不可少。经过艰难沟通,气站工作人员仅卖给我20方气,还要求我去物业开具不常住证明,并拍照打印电表、水表数。这一系列额外要求不仅繁琐,而且毫无依据。
贵公司这种将自身维护责任缺失造成的后果强加给用户的做法,严重侵害了用户的合法权益。我希望贵公司能够重新审视此事,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撤销不合理的补费要求,同时深刻反思在燃气表维护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我衷心期待贵公司能尽快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和解决方案,让我母亲能在春节期间安心、顺利地使用燃气。我的联系方式为13892774590随时等待您的沟通。
感谢您抽出时间处理我的诉求,祝您工作顺利,新春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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