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的作品《活着》
(本文涉及强烈剧透!)
(极其不正经预警!)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
故事开始啦 真的开始啦其实这个看似平淡开头里藏着很多主线人物和故事,直到我看到结尾翻回来才发现,忍不住夸赞一番——妙啊!
先说说总体吧
文章在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之间有多次转换,起初会有些难以辨别,等到故事主线浮现就很好分清了,所以大家看的时候不用怕看不明白,后面慢慢明白了哈哈哈
如果说到最后还看不明白的那就再看一遍吧
按照后记的说法,余华当年只是一名游客,书里的故事都是一位老人告诉他的,也就是主角福贵,可是他写的这么真实让我一度以为这是一本本人写的的回忆录??
内容(剧透)时间到!
这是一个三代人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小农村里。主角福贵年轻时好赌,把家里所有的钱都输光了,还被迫干起了农活。周遭的人一个个死去,本可以三代同堂的一个大家庭,最后只剩他一个人孤独的活着。不,还有一头和他一样叫福贵的老牛,他们一起等待着死亡,依偎着作伴。
关于生死
莎士比亚有一句名言 “To be or not to be, it's a problem.”
如果有人问你,你是要生还是死,绝大多数人肯定不假思索的选择活着。偏偏人没有选择自己生死的机会,死亡总是会在不经意间来临。
有人无奈,有人遗憾,有人满足。
“福贵啊,赌债也是债,自古以来没有不还债的道理。我把一百多亩地,还有这房子都抵押出去了,明天他们就会送铜钱来。我老了,挑不动担子了,你就自己挑着钱去还债吧。”
福贵的爹,是书中第一个死去的人。
他抵押了家里打拼了好几代人才传下来的家产,给儿子还赌债,在暮年被迫搬家,住进茅屋里。在搬去茅屋的前一天,死在了村口。
从村里的阔老爷到倾家荡产,他只哭了两天。之后便一直在处理还债的事,债还清了,就离开了。
他的语言是很值得琢磨的
破产前↓
“孽子,我要剐了你,阉了你,剁烂了你这乌龟王八蛋。”
破产后↓
“你出去吧”
“你去睡吧”
“放下吧”
福贵的爹像是突然失去了灵魂,失去了情感,变成了一副麻木的躯壳,脸上只挂着冰冷的微笑。
种种迹象表现出他的绝望和无奈。
“我还以为会死在这屋子里。”
一生打拼来的尊严和威望都在顷刻间灰飞烟灭,放在旧社会里的老人家身上,大概活着也没有什么意思了,他的死,是最不突兀的。
“你爹的坟还在这里,我不走。”
福贵母亲的死,是福贵一生中一个重要的转折点。
那年深秋福贵母亲病重,福贵进城请郎中,被拉去拉炮打仗做壮丁,不幸遇到围剿,在地渠里苟延残喘了几个月。行军的路越来越远,为了回家,他在尸体堆下度夜,在炮雨中翻食物,用胶皮鞋烧米…在地渠里的日子安静的很,他们能听到炮火一天天逼近,却只能等待毫无希望的救援;他们能听到地面上伤者的呻吟和哀嚎连天,却只能在地渠里暗自叹息。
两年后的初秋,解放军救下了福贵,还给了他回家的盘缠。
家里少了一个人,少了两个声音。
因为他的离去,福贵的母亲病死了,女儿发烧烧成了聋哑人。
母亲的死,战场的往事,令他对生命更加敬畏,他在地渠里的日子里曾说过,如果有一天逃出去了,要好好活着。
“爹,你别把它卖给宰羊的好吗?”
福贵的儿子有庆,可以说是失而复得。福贵搬家那天,妻子家珍的父亲就把怀着身孕的家珍接走了,后来生下了一个儿子,家珍就把他带了回来。
有庆是个善良又懂事的小孩,为了不让自己家的羊饿着,每天早上都要去摘新鲜的草把羊一只只喂饱,公社收走了家里的羊,有庆还是坚持天天跑去羊棚喂它们,一直到羊被宰了的那一天。家里为了供他上学把姐姐凤霞送给别人,他知道后心思完全不在学校,一直念叨着姐姐,直到凤霞偷偷从新家里跑出来回家。母亲家珍给他做的鞋他不舍得跑坏,每次都是拎着鞋跑好几里山路到学校才穿上。
因为每天都要跑去学校才不会迟到,有庆已经被锻炼成了一名跑步健将,福贵知道后,高兴的重新给有庆买了一头小羊,虽然到后面迫于生计好不容易养大的羊还是被拉去卖了,但有庆没有哭闹,他长大了,无奈的变成了更懂事的模样。
他的死,是最让我意外的,我看到那个片段的时候,差点在家长会上爆粗。
有庆是被抽血抽干的,为了救县长的女人,福贵战友的妻子。
县长的女人生产大出血,学校组织五年级学生献血,医生嫌弃有庆衣服破旧让他排到队伍最后边,没想到最后只有他的血型对的上。小小病床上的有庆,脸色发青,嘴唇发紫,手上的针头往外抽着血。
。然后他就死了,死前连亲人一面都没见上,甚至善良的因为救了人而沾沾自喜。
回想到这里的我:*******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洒满了盐。”
太苦了,太苦了。
“二喜是个实在人,心眼好,把凤霞给他,我心里踏实。”
凤霞是福贵的大女儿,福贵被拉走的时候发高烧变成了聋哑人,好在生的漂亮,被偏头的二喜相中,两人一见钟情,结婚生下了儿子苦根,而凤霞就在生苦根的时候大出血死了。
凤霞身上有很多农村小女孩的影子。好奇城里的一切,期待一份简简单单的爱情,又因为身份差距而怯弱羞涩。好在有包容她的二喜,他们之间的爱情是很美好的,即使结了婚也毫不消退。凤霞难产那天,二喜也义无反顾的要求保住大人,及时最后没有保住,只留下了孩子。凤霞勤劳能干,连工分也比别的女人多,很多人都说她 “如果没有那啥就好了”。
凤霞的死,是压垮重病中的家珍最后的稻草,也让二喜从原本的活泼开朗变得沉默寡言,福贵刚好错过了凤霞离开的那一刻,再见,已是那个躺过有庆的,白色房间里的小床上了。
凤霞是最可惜的人物了吧,眼看着美好的梦想生活近在眼前,一切都戛然而止了。
“家珍死的很好,干干净净。”
家珍是福贵的妻子,是在凤霞下葬的那天中午死的。其实她能活到那个时候已经很难得了。
大概在书一半左右的地方,家珍就得了一种软骨病,稍微劳动一下就浑身冒汗发软,每个医生都说她活不了了,但她还是经常挎着篮子去挖野菜,直到拄着树枝也站不起来了才躺在床上休息。那时福贵绝望的向村民借钱,只为了赶紧把家珍的棺材打好,让她离开以后有个归宿。幸运的事家珍一天天好了起来,没想到最后还是因为凤霞的离开导致其一命呜呼。
“那个时候下午即将过去了,在田里干活的人开始三三两两走上田埂,太阳挂在西边的天空上,不再那么耀眼,变成了通红一轮,涂在一片红光闪闪的云层上。”
家珍死的可惜,她怎么也算是个富家小姐,最后却落得个病死的下场。福贵落魄的时候是家珍带着孩子回来圆了福贵的家,福贵被拉走的时候是她一手抚养大两个孩子,还处理了福贵母亲的后事,照顾聋哑的凤霞。
我想象中的家珍,是个脸上泛着红晕的妇女,袖子挽的很高,衣摆还有洗不掉的泥渍,手上捻着准备编草鞋的麻绳。
她好像一直没有离开,总是在清晨挎上竹篮上山。
“镰刀越快,我力气也就越大啦”
这是福贵的孙子苦根说的话。凤霞死后二喜独自培养苦根长大,不管在哪里干活都背着它,可是在苦根四岁那年二喜在一次搬运中被水泥板夹死了。于是福贵把苦根接到家里来,带着它一起干活。有一次苦根发烧,福贵心疼孩子,给他摘了平常很少吃到的豆子煮了吃。苦根嘴馋,吃太快,躺着噎死了。
苦根是个特别活泼开朗的小孩,而且能说会道,抱在怀里的时候就会咿咿呀呀骂人了,长大以后更是不得了,在田里干活直接喊外公的名字,惹得周围的人哄笑。但他也有嘴甜的时候,总是关心外公累不累。
福贵活下去的动力,徐家的血脉,居然就这么离开了…
你们以为只死了这几个人物吗 too young too simple
关于盛衰
“从前,我们徐家的老祖宗不过是养了一只小鸡,鸡养大后变成了鹅,鹅养大后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
这句话是福贵的爹说的。
“这两只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养大了又变成牛。我们啊,也就越来越有钱啦。”
这句话是苦根说的。
↑徐家从繁荣到落魄,其实有点像红楼梦里贾府的样子,可惜直到故事的最后,也只有福贵一人守着一只老牛了。
关于真实
——余华:“人类是无法接受太多真实的”。
之所以这本书这么残忍,就是因为它太真实了。身上不知道是多少人的故事。灾难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来了,身边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走了。这是一本中国的书,讲的中国故事,有着中国的笔调,在悠长历史里浸润出的笔调。如果只是强调人对世界的执着,就凸显不了坚持;如果只是强调社会黑暗,就表达不了心态格局。可以说这是一本有着哲学色彩的作品,“活下去”,没有理由,这是人无法抵抗的本能。
“每个人都会死去三次:
第一次,他停止了呼吸,意识消失,不再有思考的能力,这是生物学上的死亡。
第二次,是在下葬的时候,亲朋好友来参加葬礼,活着的世界上不再有他的位置。
第三次,是在世界上最后一个记得他的人把他忘掉的时候,到这个时候,才能饿
说他真正的死亡,永远的死去了。”
福贵是身边已故之人的唯一健在目击者,活着就是对他们最好的纪念,因为不让他们真正离开。
关于虚伪
可能有人会说,这书太扯了,他们遇到这么大挫折还能欣然面对。
其实啊,世界本来就没有强迫你顺从,生而为人,就从来没有人问我们愿不愿意啊。即使你想简简单单的老去,也要经历病痛的折磨,更别说这周遭的人情冷暖了。人干干净净的来,走也该干干净净的走,中间得到些什么也只是暂时的,拥有再被剥夺有时不比未曾拥有来的轻松。
活着,是人这一生最卑微,也最伟大的愿望。
故事结尾↓
结尾啦有没有感觉里面的名字很熟悉)
(老牛是福贵在宰牛的地方买的 花光了他的钱)
真的结尾啦嘻嘻安利大家去看
一天就能看完啦)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