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之奎被调迁后,新任知县名王通朴接任。王上任之后,就听说此案,一直久拖未决,便命人呈上案卷,从头仔细审阅。之后,便重新提审赵文龙、赵文虎兄弟俩。经审讯,兄弟俩全都翻供,叙说此前口供,因受刑不过才招供。但绝不承认是他兄弟俩杀害了弟弟赵文浩。
据此审讯,王知县也反思此案,若是因家庭纷争要杀害弟弟,什么时候不可以?为何单单选择在弟弟大婚之时?选择在亲朋好友,前来贺喜的大白天?这明显不合时宜,也不合常理。由此认为,这其中必定另有隐情。
于是,王通朴下令传当天前来贺喜的人,逐个单独审讯。其中有个泥瓦匠,名叫李三,他是最晚来的一个贺喜的人,王知县问道:你为何来的最晚?李三回答:有邻居房顶漏水,一大清早,就喊我去给他修屋顶。再说了,又是本村,离的又近,贺喜喝喜酒,只要在天晌之前赶到,别耽搁喝喜酒就行,所以来的晚一点。知县又问道:你在房顶上,能看到赵家宅院吗?李三神色一怔,眨眨眼回答道:看到了。还真看到了。
王知县接着又问道:你看到什么了?李三答道:隐隐看见赵文浩的侄女赵燕,手拉着本村张宗昌的手,进了赵家的柴房,看两人的样子很是亲热,随后又见新郎官赵文浩,手拿一张纸经过柴房。我恰在这时从房顶上下来了,洗洗手脸,穿戴整齐,就直接来赵家贺喜了。
王知县审讯贺喜之人,本没有什么直接目标,但经如此审讯,出人意料的审出了重要线索,或者说杀害赵文浩的凶手,已经显现出来。这个张宗昌和赵燕,就是重大嫌犯,起码是知情者。
于是,王知县发签将张宗昌,赵燕捉拿到案,未经用刑,一经审讯,张,赵二人便开口招供认罪。原来,张宗昌与赵燕是两姨表兄妹,从小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在赵燕出嫁前两年,两人有了私情,且热恋得难分难解。
在赵燕出嫁阳谷,因路途遥远,回娘家很不方便,故很少回娘家,那日,趁小叔赵文浩大婚,赵燕才回来为小叔贺喜,见到久别的张宗昌,两人分外欣喜,故两人手拉手,进了柴房,重叙旧情,由于心情急迫,竟然忘记关门,恰在这时,被路过的赵文浩看见,对二人斥责了几句。
而张宗昌和赵燕怕此事透露出去,一不做,二不休,立马找根细绳,将赵文浩勒死,埋于柴房的草堆里,二人仓皇逃离柴房。
二人招供画押,按大清律例,判二人死罪。赵文龙,赵文虎兄弟俩无罪释放,一桩柴房杀人冤案,就此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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