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工作日。每次周末过完,我就开始开心起来,我一定会穿上我新买的裙子,光腿,套上长靴,化精致的妆容去上班。工作日我的机会就很大,因为我光鲜亮丽。周末只会让我顶着两天不洗的头发躺在床上看漫画书,吃外卖。
工作日的早餐就很丰富,煎饼加咖啡,咖啡是拿铁还是卡布奇诺我喝不出来,我一般都喝中杯,刚好让我清醒又不至于让胃绞痛,但有时候服务员说大杯第二杯半价哦,我就果断选择大杯了。早餐很混搭,我要的美味、便宜和清醒都有了。
这足以对付围绕在我旁边的一口港台腔的Cherry,画烟熏妆的Vivian,穿粗布麻衣的Mike,从他们的衣着打扮上就可以看出他们对于生活的认真和热爱,精致到他们的狗都是看着报纸一起共进早餐的。
他们个个都是总监,每次上班我都以为进了理发店,他们也给我取了英文名,而我从来没听他们叫过,于是我也就忘了我自己的英文名是什么了,“亲爱的,帮我导一份数据好么?”
我很害怕这种无来由的亲热,我喜欢喊我姐姐的实习生小朋友们,他们天真无邪,多么可爱。转身我说:“嗯嗯,好哒。”
得体,“哒”缓和了交流中的紧张感和距离感,不会让我在他们面前显得太拘谨。
我工作的写字楼看起来很贵,这种贵是灰白色地砖的干净程度给的,是厕所里飘出的香水味给的;在上面走来走去的人看起来也很贵,他们的贵是拎在手上的包给的,是一口流利的外语给的。走在这栋楼里,站在他们身边,有时候会给我一种错觉:我也很贵。
可是这栋写字楼里众多理财公司从来不理会我们,他们喜欢手上拎环保袋的大妈。
下班,走出大楼,我的光鲜亮丽跟我一起消失在夜色中,气温低了十多度,我的光腿长靴LOOK有点扛不住室外的气温,匆忙挤进地铁车厢。一个小时后,我躺在自己几平米的出租屋的小床上,大姨妈来了,床单上有上一次的印记,这才发现我想洗床单已经想了一个月了。我讨厌这样小而潮的出租屋,快扶我起来,我要去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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