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温柔的看向前方,嘴角泛起微笑,一束光偏偏在这个时候打在他的发梢,镀上一层好看的金色光辉。那一瞬间我看呆了,我向他靠近一点点,却怎么也看不清他的脸。但我知道,肯定是他。
我紧张的攥了攥衣角,喊出了他的名字,他回头对我一笑,从身后拿出一个精美的礼物,温柔又有点青涩的对我说:
“其实……其实,我挺……挺喜欢你的。”
我低头扭捏一番,终于鼓足勇气抬头说:“巧了,我也挺喜欢你的。”却发现面前什么都没有。
我被吓醒了,凌晨三点。
他又进入到我的梦里了,时隔四年之久。不过我的大脑居然还跟我开起了这样的玩笑,倒是让我有点吃惊。我们之间,从来没有面对面,更没有互相表白。礼物是他让同学代送的,表白?只能说有缘无份。大脑啊,你的剪辑和编造的手法真是高明。
我跟他是在网上认识的,暂且叫他十七吧,我们基本都是QQ交流。即使后来初三的时候碰巧被分到一个班,也没正面说过一句话,没有传过小纸条,更别说打招呼。我们都是孤僻的孩子,一拍即合。不知道是不是心有灵犀,我们心照不宣地共同维持着这份有趣的秘密,我们什么都聊,学习,考试,兴趣,未来,分享歌曲,电影,书籍。互相安慰,互相鼓励,互相支持,互道晚安。那个时候的周六周日对我来说简直就是天堂的召唤,而他是天堂里唯一的守护者。
都说手机玩多了会有瘾,而十七就是我的“网瘾”。我不玩游戏不看小说不追剧,但是我抱着手机不放,因为我知道有个人会在他有空的时候回复我,而我能够做的就是秒回,然后在他问我怎么这么快回消息的时候漫不经心的解释说:“刚刚上网就看见你发的消息了。”制造这中虚伪的巧合是我初二初三最快乐的事。如果时间允许,我希望就这样定格下去。但是这是不可能的,后来的日子都变了味道。
有人说,人总是分不清到底是习惯,依赖还是爱,细节往往比情话更打动人心。我们或许无法对一个只能聊上半天,一天,十天的人产生依赖。但是如果一个人可以坚持两年愿意听你琐碎的情绪,并接受你的负面情绪,帮助你鼓励你,所有的话都是站在你的立场帮助你申辩,并保守你的秘密,反正我是会去依赖这种感觉的。但是在我十七岁的时候,也就是两年之后,这一切都结束了,那种坚定的安全感迅速从我身体里抽离。
或许分别的日子过于痛苦,我强制自己选择掩埋回避遗忘,到现在很多东西都忘记了,痛苦二字是最好的总结,抽离空虚难过辛酸失望是最常上演的情绪。对他所有的情感都保留在十七岁的时候。少女所有的的浪漫都假设是他,幻想一起走向未来的人是他,把我救出泥泽的是他,现在想想,没一样是他。
那时觉得跟他聊天的日子像甜甜的水蜜桃,像清晨的柠檬水,像冬日的暖阳,可当那些倾心交谈都沦为平淡之后,当他在我心中褪去了光辉之后,我发现即是我嘴上说这与我无关,见到他装得自然而又漫不经心,我还是难以忘怀,这个占据了我青春三分之一的男生,说散就散,我确实忘不了,但我也无法挽留。
知道了吗我的大脑,让他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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