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时常妒忌比我们地位高的人,藐视地位不及我们的人; 垂涎别人的名望、财富, 或者傲慢、冷酷地看待别人的贫寒窘迫。看到外形姣好的人, 则诱发我们的情欲; 看见有残疾的人, 就引发我们的鄙夷之心……我们自己才是自己最大的网罗。—— 理查德·巴克斯特
想看罗老师的书很久了。罗老师应该是我目前接触的距离“谦卑”二字距离最近的前辈(也有我认识的人太少的缘故),十分尊敬。
1、我常常劝有文字特长的同事朋友多多写作, 向民众传播法治观念, 但经常得到的回复是: 这有什么好处, 算核心期刊吗? 算科研成果吗? 有朋友直言不讳地告诫我: 别浪费时间写这些东西, 多写“核心” “权威”才是正道, 否则一辈子都只是不入流的外围学者。
在平台上写作的目的是为了以输出的方式整理和巩固输入的内容。之前一直是输入的形式,总感觉脑内的东西软弱无力,又或者隔着一层薄薄的膜。后来在写作的过程中,顺便传播一些专业的知识,纠正一些伪心理的内容罢了。
专业上的写作也是没有停过的,但我一直认为论文写作的灵感离不开对生活的观察和体悟,而且文章很大程度上其实能够反映你的为人。所以凭着“核心”、“成果”的由头去写,可能会产出许多成果,但精神层面是浅的,也违背了科研的初心(不过也尊重他人的观念,毕竟人各有志)。
2、不能因为存在对他人的利用就认为这是不道德的, 而要看这种利用是否已经变成剥削。
这让我想到前段时间体验的一个量表,其中有个条目是“人际剥削”,即觉得自己享有权利,缺乏共情,利用他人来满足自己的欲望。但不断反思后认为,这种结果的判断是武断的,因为量表里的题目的描述无法很好地反映生活的复杂,且结果的阐述也有些模糊。
不是所有对他人的利用就是不道德的,这需要分情况。但在量表里就只是被简单地划分到了人际剥削。
3、以道德主义作为行事为人的根据, 最大的痛苦就是在“知道”和“做到”之间存在一个天然的鸿沟。
但我认为最幸运的也是知道和做到之间存在沟壑,如果在行恶时秉承知道即做到,则良知便无用武之地了。
4、在自恋中攀登仇恨的高峰。
老师提到,人的本性喜好拉帮结派,甚至“互拉仇恨”,其根源在于人的自恋。因为当个体缺乏终极敬仰的对象,则不可避免地会把自己置于生命中最重要的地位。
我认为这是非常有理的,自恋于己是无法避免的,但自恋的程度是可以控制的。而控制的方法便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缺一不可。增加自己见识的广阔度,包容度才会随之上升,即于己于他人都会更加宽容。
不过老师提出,一个缺乏爱的人生活在自私自利的地狱中, 而一个充满爱的人却生活在天堂里。即爱能让人走出自恋,这点我也是赞同的。不是爱抽象的“人”,而是爱具体的人。
“人类是抽象的, 并无具体的对象, 无须投入真心, 收放自如, 还可以为自己赢得道德上的优越感,但具体的人总是有那么多的问题, 总是那么的不可爱。”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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