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文稿
一
喜马拉雅的朋友们大家好,我是郜元宝,今天我要给大家讲一部比较特殊的作品,就是张爱玲(1920-1995)后期的小说《色,戒》。2007年,著名导演李安将《色,戒》改编成电影,轰动一时。但电影对小说原著改动很大,原著本来就机关重重,令人费解,被电影这么一改,就更加难懂了。
要读懂《色,戒》,首先必须了解它的创作背景。这就要说到1945年8月抗战胜利,国民党政府还都南京,很快公布“惩办汉奸条例”,也包括“文化汉奸”,鲁迅的弟弟周作人就是在这时候被当做“文化汉奸”而锒铛入狱。张爱玲的情况也不妙,因为上海沦陷时期,发表她作品的许多报刊杂志就有日伪的背景,她还与汪伪政府文化官员胡兰成结婚,在有些人看来,她也是“文化汉奸”。
对此张爱玲当然不能沉默。1946年底,趁着短篇小说集《传奇》出增订本,张爱玲写了篇序言,说自己绝非“文化汉奸”。她承认收到过日本占领军主办的“第三届大东亚文学者代表大会”的邀请函,但她拒绝了,并未参加。另外她还有一篇新写的散文《中国的日夜》,收到《传奇》增订版最后,再三强调对中国的热爱。至于她和当时正四处逃窜的汉奸文人胡兰成的关系,却故作轻松地归入“私生活”范畴,不予谈论。这就留下一个悬念,人们不禁要问:对这个敏感问题,张爱玲会沉默到底吗?
《色,戒》的问世,终于打破了三十多年的沉默。《色,戒》1953年就有草稿,反复修改,1978年才发表于台湾。正巧胡兰成那是也在台湾,还相当活跃,文章和谈话屡屡提到定居美国的张爱玲,令张爱玲非常不快,她在这种情况下发表《色,戒》,就是想彻底“了结”她跟胡兰成的旧账,也为自己那段过去辩解。
当然张爱玲做得很微妙。她既要将她和胡兰成的事适当摆进去,否则就无法“了结”旧账,又必须有所“化妆”,不想太抛头露面。
先说张爱玲在小说中的“化妆”,这主要有以下四点:1、王佳芝是“岭南大学”而非“香港大学”学生,这就和张爱玲40年代初在香港大学就读的经历撇清;2、王佳芝是广东人而并非上海人,小说特别指出她通电话时用的是粤语,这就和张爱玲自己的上海籍划清界线;3、易先生原型是大特务丁默村,王佳芝、易先生的关系,脱胎于1939年军统的女特务郑苹如诱杀丁默村的“本事”,这就和同为文人的张、胡有很大的不同。4、张爱玲英文极好,小说中王佳芝跟讲英语的珠宝店老板之间竟然“言语不太通”,这就又将自己与王佳芝区别开来。这四点,就是张爱玲在小说中给自己的“化妆”。
但小说也涉及张、胡之间许多往事:1、易先生家里挂着“土黄厚呢窗帘――周佛海家里有,所以他们也有”。张爱玲结识胡兰成之前,曾经跟当时另一个女作家苏青一道拜访过周佛海,或许她真的在周家见过那种窗帘;2、小说中周佛海和易先生芥蒂颇深,胡兰成追随汪精卫,与周佛海也不甚相得;3、易先生在香港发迹,胡兰成起初也是在香港写政论而为汪精卫所欣赏;4、王佳芝最初是在香港接近易先生的,张爱玲在香港读书时,虽然和胡兰成并无交集,但1944年至1945年他们热恋时,必然谈论过这层因缘;5、胡兰成、易先生都频繁往来于南京/上海之间;6、易是武夫,却有“绅士派”的风度,这也只有理解为他是胡兰成的影子;7、王佳芝在珠宝店放跑了易先生,直到确认“地下工作者”没有开枪,才放心。这种牵挂,也符合张爱玲在胡兰成窜逃浙、闽两地而又恩断情绝时,仍对他多方接济的事实。8、易先生和胡兰成对所爱的女子都毫不留情,或弃,或杀。
所有这些与事实有关的叙述,当然是尊重历史,也提醒相关人士(包括胡兰成)引起注意,而上述巧妙地“化妆”,则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暗示。张爱玲这样写《色,戒》,可谓机关算尽,煞费苦心。总之《色,戒》不是一般的虚构小说,其中有大量的纪实性因素,而无论纪实还是虚构,最终都指向张爱玲必须予以“了断”的他跟胡兰成三十年前的那笔旧账。套用张爱玲写于1943年的著名小说《金锁记》结尾那句话:“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二
张爱玲写《色,戒》的动机,是要通过小说人物王佳芝、易先生与真实人物张爱玲、胡兰成之间虚虚实实的对照,来表明她对胡兰成的态度,以此“了断”她跟胡兰成之间的旧账,也为自己的过去辩解。
因此,我们读《色,戒》,关键之一,就是要看作者对于作为胡兰成的影子的那个易先生的态度,究竟如何?关于这个问题,有几场戏特别值得关注。
第一场戏是在珠宝店,写王佳芝看易先生,“他的侧影迎着台灯,目光下视,歇落在瘦瘦的面颊上,在她看来是一种温柔怜惜的神气”。看到这种“神气”,王佳芝就认为“这个人是真爱我的”。但这只是她的一厢情愿,实际则未必,因为就在易先生摆出一副令王佳芝神魂颠倒的姿态之前,小说还有一段易先生的心理独白,将他的真情实感暴露无遗——
“本来以为想不到中年以后还有这样的奇遇。当然也是权势的魔力。那倒犹可,他的权力与他本人多少是分不开的。对女人,礼也是非送不可的,不过送早了就像是看不起她。”显然易并不真的爱王,他只想借她证明自己的“魔力”。即使这“魔力”来自权势也不妨,因为权势和他已经分不开了。他所具有的不是对她的爱,而是“自我陶醉”。这就是写易先生的真心,和王佳芝的错会。
第二场戏是易恩将仇报,痛下杀手,将王佳芝及其同伙一网打尽之后,易先生的内心独白:“他们那伙人里只有一个重庆特务,给他逃走了,是此役惟一的缺憾”。言下之意,捕杀王佳芝并算他的“缺憾”。当然易对王佳芝的死也并非毫无“缺憾”,但并非所爱者香消玉陨,而是不能将计就计,继续榨取王佳芝的灵与肉:
“不然他可以把她留在身边。‘特务不分家’,不是有这句话?”又说, “她临终一定恨他。不过‘无毒不丈夫’。不是这样的男子汉,她也不会爱他。”易先生其实是自以为是、风流自赏、自私而荒谬。对胡兰成其人略知一二的读者都会感到似曾相识。
李安的电影最后写易先生坐在王佳芝的床上,睹物思人,因为救之不能而伤心欲碎。这要么没看懂小说,要么就是蓄意篡改。
电影的事,我们姑且放在一边吧。这里要强调的是:张爱玲在小说中躲在易先生背后,让易先生现身说法的这几段心理描写,足以暴露易先生所影射的胡兰成的卑鄙、龌龊,足以“了断”她和胡兰成之间的那段孽缘了。
三
其次,张爱玲对胡兰成的态度,还通过小说人物王佳芝暗示出来。
《色戒》有一句话颇有争议,就是写王佳芝“每次跟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个热水澡,把积郁都冲掉了,因为一切都有了个目的”。1978年《色,戒》发表时,台湾小说家张系国就抓住“热水澡”做文章,指责张爱玲“歌颂汉奸”,怪她竟然把“地下工作者”王佳芝写成在汉奸那里获得性满足的色情狂。其实这句的意思只是说,王佳芝及其伙伴们过去谋杀老易失败,现在她终于逮着老易,可以完成未竟之业,不至于枉费大好青春了。
张爱玲大概也怕引起读者误会,还特意提到王佳芝和老易只有“两次”性生活,不仅没什么感觉,也谈不上爱不爱的:
“跟老易在一起那两次,总是那么提心吊胆,要处处留神,哪还去问自己觉得怎样”,“但是就连此刻,她也再也不会想到她爱不爱他------”波折号后面的故事,就是上述王佳芝对易摆出的那个表情的错会。她“爱”他,仅此而已,充其量只能说是一念之间,而电影却用了大量“床戏”为王佳芝的“爱”和最后的“捉放曹”铺垫,这也是一种不可原谅的对于原著的篡改。
当然,张爱玲是异常泼辣的,即使这一念间的“爱”,她也并不抹杀,所以她就索性写王佳芝非要确定同伴没开枪,这才离开珠宝店。王佳芝对易先生的情意,也就到此为止了。
李安不明此理,仅仅因为张爱玲此后没有让王佳芝出场说话,就越俎代庖,认为被老易绑赴刑场的王佳芝,仍然像老易所希望的那样,“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这就真是瞎扯了。
另外,小说中王佳芝离开珠宝店,明明是要三轮车去“愚园路”一个亲戚家,到那里“看看风色再说”,电影却说她要去“福开森路“”她和老易的那个所谓的“爱巢”。去那里干嘛?讨奖赏吗?这也是电影对小说不可原谅的篡改。
总之,张爱玲是要通过小说《色戒》表明她对胡兰成的态度。一方面,通过心理描写,她暴露了易先生的风流自赏、自以为是、卑鄙龌龊。另一方面,她也如实写出了王佳芝对易先生一念之间的所谓“爱”。这里面所要暗示的是,她爱过胡兰成,但那只是一念之间的感动,绝非天长地久,至死不渝。更重要的是,她对胡兰成早就洞悉肝肺,剩下的只有鄙视而已。
如此“了断”旧情,也算是“恩怨分明”吧。
最后我要补充一点:一般而言,小说要追求普遍的价值和意义,就不应该把作者的“私生活”夹带其中。这等于办公务时干“私活”。但也并非绝对不可,毕竟作者的“私生活”也是生活的一部分,作者有权利就地取材,只是作者的“私活”不能太露骨,不能把读者的注意力全部吸引过去,小说写到最后,要能既办完了“私活”,也让读者有一种普遍意义的人生感悟。张爱玲的《色,戒》是符合这个标准,读者自有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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