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以前读过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短篇小说《狗的故事》,文章以动物的善来揭露人性的恶,结尾男主人又用小狗仔做实验,残忍地将它杀死的故事。由此文让我联想到我周围所接触的狗,它们都有不同的故事和命运。
1.一只流浪狗
早上,单位班车一进大门,总能看到一条黄白相间的小狗飞奔而至,不停对下车的员工摇头摆尾,并用嘴巴一个个凑在他们的裤角上嗅两下,然后扬开四蹄围着人群转啊跑啊,乐此不疲。那翘起的小尾巴和不断跑动的小身体,深深感染了我,它喜欢人类,寂寞一晚的它,在用行动欢迎我们的到来。
这是一条流浪狗,某一天迷途至此,在门卫师傅爱心泛滥下,一碗白米饭让它停留至今。
白天人多,几乎看不到它,不知在厂区哪个位置溜挞。听班车司机讲,此狗很好养,小半碗米饭,些微盛菜就被打发。晚上窝在门卫室旁,虽没有赋予它职责,而它甘愿忠实的守护在门口,对过往车辆和行人都竖着耳朵观察动静,汪汪的叫声以示“生人勿近 远离现场”。时间长了,它从一只若有若无的小脏狗变成了有家可归的忠诚卫士,深受众人喜欢。
一到下班,听到班车声,它立马从未知角落扬蹄而来,看着一个个上车的人,又是一番依依不舍,随着启动的班车开出厂区,它以小跑的姿势目送我们离去。
那一刻,我从窗户望出去,看它落寞的站在大门口,心里有不言而喻的离情,多像送别亲人的场景啊!
我才体会到:
狗真正的天性是天生与他人友善接触的需要。
除了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它也需要归属感。
2.会咬人的小泰迪
建建是弟媳家养的一条小狗,弟弟常年在外施工,孩子求学在外,家里十分冷清。有人便送她一刚出生的小泰迪,黄色毛发,又小又弱。弟媳心善就收留家中,并在阳台左边给它开辟一小窝。
为了照顾它,每天把小狗打理的十分干净。弟媳作画时它就安静的蜷窝一旁;去厨房做饭它就摇着尾巴跟在身后;晚上外出散步,它就乐颠颠的跟在屁股后,撒着欢的跑。为些,让外出回来的弟弟看它如此粘着弟媳,就烦心的叫它“贱贱”。
有狗陪伴,弟媳一人在家不再孤单。家住一楼,只要有人经过,听到说话和脚步声,机敏的小泰迪总会汪汪叫几声,以示有人。弟媳也能安心作画和休息。长时间的相处和喂养,渐渐和小狗增进了感情。每次去她家,小狗总会汪汪叫着扑到你身前,表示欢迎。它的热情总让我和儿子吓的不知所措,弟媳也会哄着把建建撵在阳台上独处,透过玻璃门还能看到它委曲的表情,不停的前爪趴着玻璃门叫着:让我进去、让我进去!
暑假,儿子去舅妈家准备小住,晚上吃饭时,拿吃的挑逗小狗,不小心被建建的小狗牙刺到右手,只见手掌处血微渗出。弟媳赶紧带儿子去卫生间用肥皂水清洗,怕有意外。我们又急忙带儿子到医院打狂犬疫苗,各项手续完成,儿子也无心在舅妈家小住,就此打道回府。
再以后,不断有建建伤人之事传出。都是在弟媳家做客时,被它热情的招呼所感染,因为喜欢所以逗弄,可它确实不能善解人意。先后有五、六人被它的小狗牙划伤。弟媳又气又恨,这么听话的小狗,怎么就不懂得怜香惜玉,做个人见人爱的狗呢。
难道是自己没有好好管教?还是名字改的不好。
“贱贱”,还真是贱的让人害怕。
唉!人能出口伤人,而它比人更能使人受伤。
家人劝她送人,弟媳几经犹豫,终舍不得弃它而去。毕竟有它陪伴,家里有些烟火气。
也许是贱贱确实反复伤人,犯下了动物界的天条,在一次感冒中,不幸香消玉殒。
弟媳伤心了好长时间,亲自做一木头箱子,把它放进去,埋在花园里,希望它长眠在花香中,体味着人的友善和温暖。
由此明白:“主人的心灵,是埋葬爱犬最好的墓地。”
愿它一路走好!
3.可爱的比熊犬——优优
大姐养一条漂亮的小比熊,白色的毛发,大大的眼睛,红红的似硫璃,仔细看还是双眼皮的小女生。
起了很中听的名字~优优,真是名副其实的优秀啊!
大姐人勤快又爱干净,总是把小优优打扮的花枝招展,两只长长的耳朵被染成玫红色,配上它雪白的肤质,更加明艳动人。每次傲娇的出现在大家面前,总获得众人的一致夸赞。
优优聪明好学,教它拜拜,它真的两只小爪抬起,后腿肢地,朝大家转着圈的坐揖,憨太可掬的动作真是人见人爱。逢年过节,它的拜年比家里的孩子都受人欢迎,可惜没人给压岁钱。虽能搏人一笑,带去快乐,毕竟生而为狗,很多事情无法圆满。
大姐一家不断的教优优学本领,它也不负众望,全家团聚,优优自然就会表演它的拿手戏。无论大家怎么逗弄,它都能让你满心欢喜。
“一只狗带给人的最大快乐就是,当你对它装疯的时候,它不会取笑你,反而会跟你一起疯。”
有次,去大姐家,在客厅抱着欢欢的儿子玩,就见优优围着我一直叫,还不停转圈,使人惊诧。问何故,大姐解释,看你抱着孩子,它不高兴。
恍然大悟般,把孩子递还大姐,优优看着我双手空空,才放心的坐在它位置上。一边看着大姐和孩子,还虎视眈眈的盯着我。
这狗太通人性,谁养了它,不喜欢都难。
纵观三只狗的命运,各有所长和归宿。狗是人类的朋友,除了忠诚,它的确能伤人。
不曾养过狗的人,很难想像与狗一起生活是什么样子,养过狗的人,则无法想像没有狗的日子该怎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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