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作者: 珠猪 | 来源:发表于2022-07-06 16:12 被阅读0次

今天读了友友  晴悦不伦之恋》这篇文章,让我不禁联想到当今社会的这种现象,说实在的,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俺不敢妄加评论,只是就个人观点谈谈看法。

(在写此文的时候也有如同晴悦友友那样的想法,不知会否被锁文。)

初看标题,我觉得她写的不是女“同“,而是其他类别的“不伦“。

讲到女“同“,身边也不乏此类,只不过大多数还真是“藏“起来的,鲜为人知。

刚好前段时间回老家,和一位很好的同学聊到她妹妹的事情,同学突然话锋一转,似乎有难言之隐(但毕竟我们之间无话不谈,最后她还是简单的说了说)——

同学妹妹,差不多50了,从小的穿着打扮都偏中性,连走路都有点男孩子样,大家都称之为“假小子“。

由于她从小就有点和别人不一样,到了适婚年龄,人家给她介绍男朋友,她都不接受。后来大概在30岁左右结婚了,估计是为了躲避什么吧?确切的说应该是遮人耳目,但毕竟结婚是要过日子的,(两个人始终都过不到一块),后来就离婚了,也没打算再婚。

再后来就听说有要好的女朋友、女同事等等。也许她觉得很难被家人理解,最后和姐姐讲了实情。她们家人还是比较开明,知道情况之后,也不再过多干预。

其实,有些事情讲开了,还好。毕竟,标新立异的事情一开始是很难被人们接受的。更何况是这种违背常人规律的结合。

虽然,某些国家已经立法——合法化。

但在我们的国家还没有合法化,常人也还不能接受。所以,她们的行为还是不能被理解,也只能悄悄的过她们的日子。

目前,科学家仍未对性倾向的形成原因达成一致。我国在2001年颁布的《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已将同性恋去病化。但女同性恋者当前仍然会受到基于性倾向的,来自职场、学校、医疗保健部门、家庭和社区的多种歧视。

在法律政策层面,女同性恋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方面的权益仍然得不到基本保障。

基于现状,其实很为同学的妹妹担忧。不过,她的工作能力很强,衷心的希望她过得幸福。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读后感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spdybr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