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搬去了山上,自此远山有个混不吝〉
他曾经长发飘飘,游走在大小街巷。
身上是山本耀司设计的长风衣,丝绸衬衫,毛呢西装...
经久不变的黒和白是严肃定义的皮肤,光影和印花拼接为他披上了衣裳。
偶尔会在公园一角或广场中央,弹奏他突如其来的莫名情愫。
在僻静角落时,他怀抱吉他,嘴角轻抿,身体跟随旋律,悠悠荡荡,像是山谷里天然的一处藤床。
在人群中间,他忘我地散发光芒,如艳阳高照下却有和煦的风吹着。
人们驻足观看,拍手叫好,他走上前去,逗弄小孩,将害羞的人牵出跳舞转圈。
那时的味道该是夏威夷阳光榨出的芭乐汁,你在沙滩上的最爱。
他会在快餐店里狼吞虎咽地消灭眼前的食物,沙拉酱粘到了野生的胡子上,跳着舞。
也有人看到他西装革履独自坐在西餐厅,优雅地对待盘中牛排西点,刀叉映着他的脸,有点凶。
他是个耐力十足的勇士,起码在运动中表现是如此。会在马拉松时撑到终点,会和攀岩俱乐部去亲近一座高山。
可身形单薄,剃去胡子,扎起头发,换上道袍,便能伪装一下修行的道士。或者书生,面目总会教人想到那里去。
他站在家里的吧台前,捧出了一碗咖喱面,滚烫的碗边是一本《悲剧的诞生》。
也会有很多人追逐他,加了联系方式,手机上从此多了不少未读消息。社交工具从此成了一个塞满杂物的盒子,定期一清,才来清净。
他在镜头之下,更多时候是黑白的,目光或许在对着你,却是看向远方,很远很远的地方,的他乡,的远山。
他写过日记,那是他做的为数不多会中途断掉的事。
事无巨细,做不到。
给明天画上一个圆圈做不到。
评判过去的自己,抽离而出,冷眼旁观,做不到。
无法明确地说哪个是他,明明都是他,可他偏偏觉得都不像他。
在一个又一个白天,他们在聚会、他们在议论、他们在期待,而他都不在那里。
在一个又一个个夜晚,他们在争吵、他们在抱怨、他们在嫉妒,而他赤裸裸地,走向远方。
这一去,就再无归期。
唯独风月知道,他住在了远山。
那里有天然的合唱队,一年四季不停歇地演奏着。
主唱热辣,独奏清新,他坐在花海里,坐在雪地间,坐在山洞口,时刻都在,他是最忠实的观众。
心灵被清泉和野果涤荡着,但偶尔也会对兔子野鸡下黑手,叫来陪伴,然后吃掉。
他初来的衣服经过树丛岩石的撕咬,慢慢地破了。
之后,叶子便成了衣裳,编花环,串耳坠,藤枝扭的腰带,就地取材,他成了山间最时尚的人。
在吊床上的夜,是有光陪伴的,一呼一吸,叹在他心田。
冬夜山洞里,火光微弱闪着,千里之外万家灯火依旧闪烁,而他这里,万物众生,早就退场。
他一个人,是山大王,是混不吝,闲时睥睨众生,平时忙着做他自己。
终于,在这远山上,他发现并认识,理解了自己。
这一生的圆,有头有尾,便可循环往复下去,不回溯从前,不痴等未来,只守着,远山的混不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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