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我刚参加工作不久,一位同事说有急事钱不凑手,向我借两百元,我有点儿犹豫,但看她确实很着急的样子,就拿给了她。
之所以犹豫,是因为刚上班的我工资也就几百块钱,经常到月底就没有“余粮”了,上了班就再不好意思向父母张口要生活费,那天,其实钱包里就只有三百块钱。那位同事家境不错,平时花钱很随意,男朋友也挺有钱,她应该是临时有急用才向我开口,所以虽然也担心自己不够用,但我还是先救她的急。
她当时很客气,说谢谢我帮忙,会很快还给我的。
过了两个星期,她好像忘了这件事,见了好几次面也没提过还钱的事。
我思忖再三,决定提醒一下她,问她那天的事办的怎么样?
她说还要谢谢你那天帮忙呢,多亏碰见你,要不就耽搁时间了。
我赶紧说,没事的,这两天我想回趟家,工资都花光了,你方便的话,是不是……?
她说我可以借给你些,你先拿去用。
嗯?我说不用借,你把那二百元给我就够了。
她一下子站了起来,我第二天就还给你了,你怎么又来问我要?
我当时气得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她的确说过很快会还钱,所以我就没催过她,没想到她会这样健忘!
我最后说你再好好想一想,这二百元钱可能对你来说不是那么重要,但对于我,基本上就是半个月的生活费了。
那天下午,快下班的时候,她推开我办公室的门,把两张揉得皱巴巴的人民币扔到我的桌子上,一句话都没说就出去了。
可能她觉得有钱的人不会健忘,就像她认为穷人不配去向富人要账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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