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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识的一、二元论

关于认识的一、二元论

作者: 子非鱼c | 来源:发表于2021-07-22 15:03 被阅读0次

    在我们通常普遍性的认识里,由于受唯物主义思想的深度影响,当然也是受传统西方哲学的影响,我们无论是在本体论上的主客体即思维与存在、精神与物质,还是认识论意义上的主观和客观或现象与物自体都是二元论的认识观,或者说都是人与世界分裂对立的二元论。所以不管人被认为是主体、意识、理性动物等等别的什么,我们往往还是像理解一个放在大箱子的物件那样来理解人与自然,就是说人只是把世界理解为一个外在于人的空间(广延),虽把人也算做世界的一部分,但也只是与自然物物理的组成了世界,即可以设想一个完全没有人的自然世界是可以存在的,人与其它物种,比如:狗、花、树与世界的关系是一样,有生有灭,而没有某些必然的内在联系之类的东西。

    与二元论对应的是一元论的思想。一元论思想视物质是现象性的客观存在,精神则是本质性的客观存在。两者属于现象与本质这样的矛盾。而作为对立统一的矛盾双方,两者统一于客观存在,且不可分割地联在一起。这意味着客观世界有物质存在时,那不可分割地就有本质性的物质一精神存在。

    如果细分一、二元论,又可分为本体论的一、二元论和认识论的一、二元论。本体论的一元论与二元论区别简单的说即是物质与精神的关系问题。无论是唯物主义的物质决定意识论,还是唯心主义的心外无物,都只是强调世界是一元的,是一方决定或统摄着另一方。相对于本体论上一、二元论的分歧,在认识论意义上的一、二元论分歧就显得更冲突和混乱。

    认识论的二元论主客二分思想是人视自身为具有意识和思维、能够从事主观认知活动的主体,视周围的自然世界为认知活动所指向的或所作用的客观对象。这就强调了人作为主体运用各种手段去认识、把握、并施加作用于外部世界的能力,把人与世界的关系定位为一种认知与被认知、作用与被作用的关系。由于认识的只能是事物表现的样子,这样就产生了现象与本质的对立问题,认为现象与本质是不一样的,现象是多变的,而本质是唯一的。由此可见二元论的困难是显然的,认识是先验的还是经验的在理论上都各自难以自圆其说,虽然康德用认识的先天认识形式来中和经验与先验的各自不足,但仍然无法解决这种二元分裂带来的难题,更是产生了永远也无法认识到事物的本质的新难题。一元论似乎不存在现象与本质分离的难题。比如现象学研究的是本质的现象。是要打破传统的现象与本质、个别与一般的二元对立,而宣布,现象里就包含本质,本质就在现象里。但一元论的问题同样显著,它最后很容易发展到了神秘主义的不可知论中。

    无论是一元认识论还是二元认识论,在认识的过程中,二元认识方式似乎是人类认识事物的必然方式,也就是说,如果想认识事物,就必然会把事物当成一个对象来看待,虽然可以在认识完成以后,人为的加以直观与综合,可认识过程中的意识也好、直观也好、还原也好都必须是与对象分离的,于是不可避免的让我们面临着这样一个认识的困境,如果我们不与事物发生相互作用,我们就无法了解和认识事物,但是,如果我们与事物发生相互作用,我们所感受或认识到的就不再是事物的本身,而仅仅是与事物相互的作用,或者说是被主体污染而变化了的一个新的事物。就象一滴试剂滴到水池里,在测试这池水的过程中,随着试剂的扩散溶解和反应,也渐渐的改变了这池水,这池水也就不再是测试前的水了。

    世界就是我们感知的东西,或者说存在即感知,那么从感知来讲,发生过的一切历史,从某种意义上是否意味着在意识上由于认识的不再是事物的本身,而是与事物相互的作用后形成的新事物。那么是否就可以认为现在能改变过去呢?这真是一个匪夷所思的事情,不过,如果你了解过量子双缝延迟实验的知识,那么延迟实验所表现出来的现在能改变过去确实是让人瞠目。

    关于认识也许应该是什么也不说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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