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kx婵儿。今天的更文是阅读输出哈~ 阅读过的书一定要做阅读输出,这样挺好的哦~
咱们开始讲述之前,先来了解作者。
马克·吐温(Mark Twain,1835年11月30日-1910年4月21日 ),原名萨缪尔·兰亨·克莱门(Samuel Langhorne Clemens),美国作家、演说家,"马克·吐温"是他的笔名,原是密西西比河水手使用的表示在航道上所测水的深度的术语。
12岁时,父亲去世,他只好停学,到工厂当小工。曾做过密西西比河的领航员、矿工及新闻记者工作。渐渐地着手写一些有趣的小品,开始了自己的写作生涯。 代表作品有小说《百万英镑》、《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汤姆·索亚历险记》、《王子与贫儿》等。
马克吐温青少年时期曾在家乡和美国中西部及东部当过排字工人,在密西西比河上当过驼手,还一度在南北战争中参加过南军,又去内华达和加利福尼亚经营矿业,后来从事新闻工作。一八六五年因幽默故事《卡拉韦拉斯县驰名的跳蛙》一举成名,成为闻名全国的幽默大师。
马克吐温是一位著名的高产作家,一生创作了23部作品,是当时世界上获得报酬最多的作家,也是我国读者十分熟悉和喜爱的美国作家,他的著作差不多都已有中译本。
1910年4月21日,马克吐温在美国康涅狄格州病逝。由于对美国文坛做出了巨大贡献,他被后人誉为美国“文学中的林肯。”
1.
马克吐温一生对孩提游戏的迷恋是他创造出《汤姆索亚历险记》这部充满对自己逝去童年的留恋和回忆的作品。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男孩单纯快乐的往事,正像马克吐温本人所说的那样,“不过是一首赞美诗,写成散文的形式,以溶于尘世的情调”。这部书不管对孩子们还是对于成年人来说都只是供消遣的读物。
2.
小说中的汤姆是纯粹美国男孩的原型人物,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美国男孩这个概念。
他以同样的严肃精神对各种事情着迷:吹口哨、暗中侦察、调情、探险、做海盗,以及荣誉、同情、羞耻和恐惧……等等,所有这些充分表现了他可以将全部精力集中于一事的巨大能力(比如他丢掉探宝的想法,转向蓓姬的野餐活动)
锡德则是个假装虔诚的“好孩子”,一个伪善的通风报信者,在汤姆唤起读者的同情的同时使他们冷落了锡德。汤姆与锡德和哈克形成鲜明对照,哈克的自立性强,缺乏教养又孤苦伶仃,他憎恨文明,爱用亵渎的语言,愿做个消极的追随者。
与此相反,汤姆对文明之道却很精通,他喜欢冒险和做一名领导者。他来自波莉姨妈那个体面高雅的社会,有文化,又有清醒的渴望,渴望做英雄的浪漫愿望。
汤姆那永不满足的利己主义帮助他精心的计划生活,以实现他的英雄愿望。他还热爱名誉,金钱,喜欢吸引他人注意,喜欢“荣耀”。汤姆与哈克这两个孩子间的关系就如同浪漫的堂吉诃德和现实的桑丘间的光系。马克吐温天才地认为堂吉诃德出于“疯狂”玩的游戏正是孩子们十分认真做的游戏。
这本书展现了一个孩子们的世界,一个属于孩子们的生活,塑造了汤姆索亚这个顽皮,淘气,爱惹祸,恶作剧,逞英雄,同时又心地善良,勇敢聪明,天性健康活泼的栩栩如生的形象。令一代又一代读者打心眼儿里喜欢他,也使这部书有了经久不衰的生命力。
3.
我简单地介绍一下人物。
汤姆索亚
天真活泼,富于幻想和冒险,不堪忍受束缚个性、枯燥乏味的生活,幻想干一番英雄事业。他富有同情心和冒险精神,喜欢上了法官的女儿蓓姬撒切尔,并想尽办法来追求她。他和知心朋友哈克意外地目睹一场凶杀,在审判时勇敢地检举了真正的杀人犯,为当地人民除了一害。他还和哈克在山洞中找到了宝藏,从一个原本人人讨厌的“野孩子”成为人人称道的大英雄。
哈克贝利费恩
汤姆的好朋友,他心地善良,正直无私,厌恶所谓的文明和礼法。他的父亲总是酗酒,父母一直打架,因此他跑出来自己生活,成了流浪儿。他看起来和文明社会格格不入,大人们都不喜欢他,可他和汤姆却是好朋友,两人一起历险,并得到一笔巨款,后被寡妇道格拉斯收为养子。
蓓姬撒切尔
汤姆的新邻居,是个蓝眼睛的漂亮小姑娘,她是汤姆的小女朋友,是汤姆的崇拜者。两人曾闹过很大的不愉快,一度形同陌路,后在汤姆的努力下,重归于好。在一次野餐会后的探险中,与汤姆在山洞中迷路。顽强的蓓姬与汤姆在阴森森的洞内熬过了三天三夜,终于奇迹般脱险。
波利姨妈
严肃而善良的家长,认真而富有同情心,用严厉的,甚至恐怖的条条框框规矩主人公的行为,是旧时代人的代表。接受新思想较慢,严格的按照旧有的习惯生活。然而在主人公历险回家时并没有过多严厉斥责,因为她的善良,所以对汤姆的恶作剧总是无可奈何。
好了,以上就是今天的内容。
拜拜
网友评论